女人,天生是尤物
《女人,天生是尤物》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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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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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曰:“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这“几希”到底是啥,言人人殊,大学问家对此解释甚多,汇集起来可写一火车书。有人说其差别在于“火”,人类知道用火,禽兽则不知焉。有人说其差别在于“工具”,人类知道用工具,像造个汽车坐坐,禽兽则不知焉,只好仍用四个蹄子乱跑。又有人说其差别在于“言语”,人类会哇啦哇啦讲话,或谈情,或造谣,很是热闹,(试想,一个人类不会讲话的世界,将是啥模样哉?)禽兽却只会干嚎,什么话都讲不出来,谈情靠磨鼻子,造谣则根本不可能也。
这类说法,太多太多,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皆有其真理在焉。于是,柏杨先生再加上一条曰:其差别在于“爱美”。人类爱美,禽兽则不然,这一点“几希”,非常重要,不信的话,谁见过哪一只公鸡非闹着要做一套全毛料西装不可?又哪一只母鸡非闹着要买一件貂皮大衣不可乎耶?爱美似乎是人类之所以成为人类的重要特质之一,而以女人为尤甚,连我们这个讲道德说仁义的国度,从前口头上硬是不敢谈女人,不敢谈美,现在也败下阵来,大谈女人,大谈美了矣。一个中国女孩子在英国伦敦当选为第二名世界小姐,使全世界中国人和华裔外国人,对英国人的观感,都为之一变,这真是五千年传统文化中所没有的。无怪有些年高德劭,道貌岸然的圣崽们龇牙,盖他们善于偷偷摸摸,鬼鬼祟祟;一旦成了艺术,便受不住。
其实一个“世界小姐”根本算不了啥,想当年特洛伊城之战,打了个天昏地暗,血流成河,那一战乃人类历史上惟一可赞扬的一战。盖所有的大战,人们往往不知道到底为了啥?政治领袖和军事领袖总是把真正的目的隐藏在背后,嘴巴猛喊为了正义,为了救国,弄得战死的人见了阎王爷都不好报到。只有特洛伊城之战,人们心里明白——硬是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看起来,俄国没有用飞弹进击英国,以报选出中国小姐的一箭之仇,已经很客气啦。
漂亮女人,可以把男人的魂都勾走,元微之先生称这种漂亮女人为“尤物”,而评之曰:“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于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崔莺莺小姐)遇合高贵,乘宠娇,不为云为雨,则为蛟为龙,吾不知其所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以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元微之先生这家伙对天仙化人的崔小姐始乱终弃,还振振有词,这种恶棍嘴脸,教人恨不得头往南墙上撞。但在另一个角度看,他阁下这一段话,却有其道理,盖一个女人如果太漂亮,那简直是不得了,如果再遇上有元微之先生这种毛病的人,那就简直是更不得了也。
爱美是人类的天性,尤其是女人的天性,连老天爷都束手无策。但首当其冲的,似乎不是她们的玉貌,而是她们的玉脚。其中学问,研究起来,深奥难测。盖谈到女人的脚,中国女人可以说倒了天下之大楣,中国人最喜欢吹五千年传统文化,跟一个破落户爱吹他八代老祖宗当过宰相一样,谁听过破落户吹他八代老祖宗有羊癫疯乎。是以对于女人缠小脚一事,中国人吹五千年传统文化时,从不去碰,偶尔一碰,也汗流浃背,老羞成怒。偏偏英格丽·褒曼女士主演的《六福客栈》里,亮出小脚镜头,这一揭疮疤,揭得大人先生受不住。先是拒绝在台湾拍,继是拒绝在台湾演,结果啥也没有用,只好来个阿Q,剪了几个镜头。呜呼,该片在洋人国演时,小脚已暴露了个够,而在台湾演时去掉它,不是掩耳盗铃是啥哉。现在中年人的母亲,哪一个不是小脚?即以柏杨夫人而论,亦是三寸金莲,柏杨先生早已看得头昏脑涨,便是再在银幕上多看几眼,也不觉得有什么特别也。
每一想起女人小脚,我就觉得中国人实在有点异禀。一个画家朋友曾告诉我曰:中国人思想飘逸,洋大人思想实用,君不见东西神仙不同之点乎?土神仙腾云驾雾,洋神仙则笨得多矣,必须在背后生上两个翅膀。实在说,那两个翅膀生得实在别扭,第一、睡觉不舒服。第二、飞得久啦,岂不太累?土神仙腾云驾雾,就惬意非常,想到哪里就到哪里,不出门则和常人一样的可以大玩特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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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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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论神仙中国占优,但论到女人的玉脚,则洋人占优。为了爱美,首先在女人脚上打主意,中外华洋,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只是中国人却想不出一点高级的办法,竟把光致致的双足缠得稀烂,不但肉烂,而且骨烂,不但骨烂,而且还跟有些大家伙的训词一样,臭而不可闻也。
柏杨先生认为中国人有点异禀,与爱不爱国无关,务请王孙公子们勿气,我说的有点异禀,乃指缠小脚而言,在这方面,洋大人比较高明。他们发明了高跟之鞋,真是令人脱帽,虽然高跟鞋同样有它的毛病,像挤出鸡眼,磨出老茧之类,但总比缠脚有学问。而且回到家中,穿上拖鞋,也可舒散舒散,轻松一阵。故曰:“高跟鞋是有期徒刑,因它仍有自由的一日。缠脚是无期徒刑,永远在痛苦之中。”
高跟鞋的妙处是使女人的双乳猛挺,盖不猛挺不行,不猛挺则非摔筋斗不可。而且一旦挺出,直指臭男人双目,使臭男人油然生出捧而咬之之念。这非关猥亵,女人们的目的就是如此,臭男人们的希望也是如此。你不如此,女人说你木头,同类说你木瓜也。而小脚则达不到此目的焉,试看哪个老太太走路,不是八字斜拧,百美全失乎?
女人穿高跟鞋,风度翩翩,走起路来噔噔噔噔作响,能把臭男人的心都要敲碎。迄今为止,男人有橡胶底鞋,而女人一直没有,恐怕有其心理作用在焉。哪个漂亮女人昂然而过时,不想惹人多看几眼,而宁愿默默无闻耶?
但在脚的美化上,中国人的脑筋似乎有点僵硬;尤其是在高跟鞋上,中国人更不可原谅。古时女人穿的是木屐,为了漂亮变花样时,不是高其跟,而是脚尖脚跟一齐高,看一看日本的木屐便可恍然大悟,盖前面有一齿,后面也有一齿,穿到脚上,仍平平如故,与平底鞋无啥异也。后来到了宋王朝,大概金兵南下,国势殆危,木屐全部运到日本传种,(以目前情形看,准是如此。)中国人才改穿鞋子。但在高跟方面,仍无特别贡献;顶多鞋底加上一块木板,以取其响,并用二色相杂,名之曰“错到底”,以取其艳,如此而已。其实,这种鞋子,闭起眼睛一想,恐怕实在没有啥了不起。
清王朝的满洲人士,比较进步,在女鞋底下弄了一根柱子。问题是,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搞的,没有把那根柱子弄到脚跟底下,而竟弄到脚掌底下,和木屐恰恰相反,成了脚尖脚踵两不着地的奇景。结果是高则高矣,其平照旧,除了走路怕跌倒,不得不小心一点,因而显得娇小可人外,别无其他苗头。呜呼,我们五千年传统文化,在鞋子上竟大败于洋大人,真教人伤心落泪也。
无论承认不承认,洋大人的穿鞋文化确确实实已把黄帝子孙征服无误,我们如果不赶紧想出别的花样,恐怕万世不得翻身。正人君子不信的话,不妨到街上瞜瞜,准叫你油然而生“试看今日域中,竟是谁家鞋的天下”之感。不要说穿中国固有的“靴”和“凤头缰”啦,便是穿大陆上还流行的布帮鞋,有几人耶?即令有人大胆穿出,其土豹子之相,也将笑掉假牙。
高跟鞋已成为不可抗拒之物,纵是义和团诸同志从坟墓里揭竿而起,都没有用。这玩艺既属舶来,自然被洋大人牵着鼻子走,洋大人鞋头尖,中国人也尖之。洋大人鞋头圆,中国人也圆之。洋大人穿五寸高者,中国人也五寸高之。洋大人在鞋上绣些珠宝,中国人无珠宝,玻璃片是有的,也挂上一串,以闪闪发光之。俗语称落后地区的老百姓为“老赶”,指夸父追日,老在屁股后赶之谓也。五千年传统文化,到女人脚上,先轰然而垮,恐怕还要气喘如牛的赶一些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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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伶伶抖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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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看大,鞋的文化是整个民族文化的一个环节,鞋的文化既垮,其他文化自然站不住,非被搞得稀里哗啦不可。中国女人缠足之术,不太高雅,从五六岁缠起,受尽各式各样的酷刑和痛苦,才能达到“美”的境界,(现在看起来美不美,那是另一回事,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美的标准,说不定后人看我们现在的高跟鞋亦颇可笑,甚至还十分恶心也。)未免本钱下得太大,而且往往缠成粽子脚,成了四不像,与原意相违,那就更惨。然而主要的缺点还是怎么洗也洗不干净,永远奇臭,便是洒上十桶八桶巴黎香水,都不能使它香喷喷和喷喷香。
高跟鞋的优点便在于此,随时随地可以穿将起来,婀娜婀娜。遇到上山上坡,一点也不假的能够如履平地;遇到空袭警报,或涉水过河,也可脱了下来提之抱之,拔腿就跑。缠足的美人儿,便无此项便利也。何况穿高跟鞋的脚,还有办法避免臭味乎。不过,话又说回来,女人乃十分奇怪而又十分奥秘的动物,为了漂亮,什么可怕的事都做得出,自残身体的缠足便是一例,西崽先生们可能说这是中国人贱,其实洋人也同样有此贱病,很多女明星为了使玉脚穿到高跟鞋里看起来消瘦,以便男人们兴起“不胜盈握”的荡漾之情,硬把小脚趾割掉,(当然是请医生安安全全的割掉,不会自己用斧头砍下,我们大可放心。)你说爱美这玩艺儿,害人不害人哉。
鞋文化的精华集中在“高跟”上面,高跟的妙处在于它可以使女人那双雪白的玉腿俏伶伶地抖着,那一抖真不可抗。想当年木马屠城记,说不定就是海伦女士穿高跟鞋的玉脚抖出来的。而现在到处选美,恐怕那股抖劲也占重要地位。中国小姐在英伦一举而名震世界,是不是跟这俏伶伶的抖着有关,报纸上没有报导,我们也不知道,但我想她的双腿如果像木棍一样插在那里,恐怕不致如此光彩。
跟越高而那种抖也越美,也越抖得男人的心脏大鸣大放,它所引起的爱情力量,连火车头都开得动,这一点很重要,此所以高跟鞋的跟,一天比一天高,一天比一天细也。抗战时,中国流行穿满高跟之鞋,那是从巴黎传来的样式,早已落伍,因海运被日本切断,洋风吹不进来,所以一直保持了八年之久。等到抗战胜利,一看细跟的早已出笼,不禁大急,慌忙赶上,已土豹子了多时矣。
高跟鞋后跟之高而且细,曾在世界上造成严重威胁,很多名贵的地毯,女人走过,步步莲花,一个坑跟一个坑,坑得主人叫苦连天。而且全身重量全部压到一根细柱之上,它也吃不消,不是今天断啦,便是明天秃啦,烦得要命。于是,就在去年(一九六○)冬季,来一个大大的反动,出现了酒杯跟,当时柏杨先生就断定它流行不起来,无他,粗似一块焦炭,女人穿上,只能稳如泰山,不能俏伶伶的抖,谁还喜欢它也。
果然不错,今年(一九六一)的跟,不但更高,走起路来如不飞跑,双脚尖尖,就非摔个狗吃屎不可;而且更细,而且跟是钢铁做的,不但其声噔噔噔噔,可敲出男人之魂,复不秃不断,永保政躬康泰,你说妙不妙哉?如此尖锐的文化侵略,抗得了乎?
除了脚上的高跟鞋,女人身上变化最最多端之处,恐怕要数到头发矣,俗语云:“大丈夫当顶天立地”,高跟鞋立地,各式各样的发型则顶天焉。一个女人,如果有一双使玉腿俏伶伶抖着的高跟鞋,又有一头乌黑光亮,日新月异的头发,虽不教男人发疯,不可得也。
高跟鞋有大学问在焉,但女人花费的时间,似乎仍以头发占得最多。对待玉足,顶多往脚趾上抹点蔻丹可矣。柏杨先生幼时,有人从上海来,说上海女人穿鞋,不但将脚丫全露了出来,而且把十个脚趾,涂得红红可爱,听者一个个目瞪口呆,盖太超出常识之外,我们那群乡下佬梦都梦不到天下竟有如此奇景。不过根据文献和柏杨先生的亲身观察,女人在脚上玩的花样,也到此为止。
只有头发则大大不然,有一则故事说,妻子对丈夫曰:“以后交通方便,从上海坐火箭,只五分钟,便可到迪化。”丈夫曰:“再快也得两点零五分。”妻问何故,答曰:“你做头发就得两点钟。”做头发几乎是女人化妆的主要阵地,描眉能描几分钟乎?涂口红又能涂几分钟乎?便是打黑眼圈和往脸上敷粉,也不过一杯茶功夫。独对头发若有不共戴天之仇,整了又整,梳了又梳,卷了又卷,烫了又烫,不达目的,誓不甘休。诗云:“水晶帘下看梳头”,应是人世一乐,试想明窗净几之下,小童捧巾、丫嬛捧水,有美女焉,在那里桃脸对镜,微歪其颈,双手如玉,在发浪中柔和梳动,而樱唇噙着发夹,情人则埋身于沙发之内,心跳如捣,喉干如烧,那当然是一番销魂图画。可是,有这种福气的有几人耶?差不多都是孩子在一旁闹,老爷在一旁叫,天大诗意,都被闹叫得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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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伶伶抖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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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对头发的注意,可在广告上得之,常见报上有广告曰:“黑玫瑰的八号某日起到玛丽厅”,“凤凰飞的一号某日起到新保罗”。柏杨先生一直到去年(一九六○)才弄懂其中奥妙,原来太太小姐,日常无事,有三种消遣,一是打打麻将,一是造造别人的谣,一是做做头发。跟银行一样,各有其固定户头。差不多的太太小姐都有七日之痒,也有的则是五日之痒和三日之痒,靠色相吃饭的女人——像酒女、舞女、明星,则更有每日之痒,那就是说,她们天天都得把头发做上一遍。
做头发最大的学问在于认定户头,张小姐一到头痒便去找五号,王太太一到头痒便去找九号;五号在一乐厅,她便去一乐厅;五号在华盛顿,她便去华盛顿。九号亦然。好像响尾蛇飞弹一样,在屁股后紧追不放,而身为五号九号者,每有移动,自然得大登广告,以代通知,小姐太太一旦看见,便是铁丝网都拦不住。常听道貌岸然的圣崽们叹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婚姻简直成了儿戏,丈夫死后,尸骨未寒,女人就再嫁而去;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她们对其理发师,却是从一而终,贞洁不二者也。
做头发之所以成为太太小姐的一乐,大概和每个女人潜意识上都有的“公主情绪”有关。美利坚最喜欢去日本观光,除了那些东方景致,使他们大开眼界外,日本人的礼貌,恐怕也是最主要的因素之一。盖美利坚人人平等,再大的官和再富的商,离开他的窝,便跟掏厕所的工人没有分别。但一到日本,就不然矣,东洋人精于鞠躬,其鞠躬的既深且繁,如奴隶之奉王子;女人尤甚,其声之和,其貌之柔,其词之顺,其态度之曲意承欢,如女奴之奉王后。使得美国佬飘飘然欲羽化而登仙,便是五分利息借钱,都得去过过干瘾。
太太小姐做头发,大概有同一滋味,年头不同,仆佣如云的时代已成过去,作一个正正派派的女人,最安全最纯洁的刺激,也就是最性感的艺术享受,莫过于找一个男理发师抓抓头,摸摸脸,揉揉脖子。君不见那些被认定户头的理发师乎?不但在广告上登号数,还登上其英俊的照片,一则是使其户头验明正身,再一则就非常有学问啦。人生最舒服的事有三焉,“抓痒”占首位,其次是“挖耳”,再其次“捏脚”。太太小姐昂然高坐,理发师用其有力而异样的男性巨手,搔来搔去,杏眼惺忪,在镜中看到该男人卖命之状,芳心无不大悦,而有神通的理发师复紧紧地把握这个机会,和主顾谈天说地,感情乃增。
古中国人之奇异,不但表现在缠足上,也表现在头发上,无论男女,统统辫子一条,结婚后再往上盘。满洲人尤其是绝,还在周围剃了个圆圈,只留下当中一撮,便是猪都不能如此之混账也。幸亏革命成功,中华民国建立,否则现在大家头上都盘着那个玩艺,你说窝囊不窝囊吧。然而,从前那一套,混账则混账矣,却简单明了。自剃辫以来,男人头发变化还少,女人头发简直跟新式武器一样,花样翻新,层出不穷。民国初年,着实流行了一个时期的“刘海”,弄几绺覆住前额,发端紧接眉边,使得男人看啦,如痴如醉。大概是九一八事变那年,发型进入一个空前未有的时代,从前大家差不多都力求划一,你梳辫子我也梳辫子,你梳刘海我也梳刘海,有小异而仍大同;一旦刘海衰微,统一江山破碎,女人们各自为政,单独作战,你梳的是龙戏凤,俺梳的是原子弹;瘦子的头发蓬松而后收,使得脸蛋丰满;胖子则头发高耸,使得脸蛋俊俏。于是,有长发焉,有短发焉,有不长不短的发焉,有条理分明的发焉,有乱七八糟的发焉,有马尾巴的发焉,有孔雀开屏的发焉,有使人销魂的发焉,有使人呕吐的发焉,有一碰就垮的发焉,有丝网罩着,永打不烂的发焉。
《子夜歌》曰:“伊昔不梳头,秀发披两肩,婉转郎膝上,何处不可怜。”这真是男人们寤寐以求之的情调,或为娇妻,或为情人,伏到怀中,秀发如水,泻地三尺,怜惜以抚之,拼老命以爱之。然而问题也就出在这里,有些女人每到临睡,就把头发卷将起来,满头都是齿轮,好像麻疯病到了三期,裂开而冒出浓血的烂疮一样,做丈夫的如果每晚都要面对着有此癖好的老婆,真是前世作孽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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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文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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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发既是女人们在她自己身上惟一可露一手之处,当然会全力以赴。河南坠子有《小黑驴》一曲,叙述一对新婚夫妇,新郎送新娘回娘家,骑着一头小小的黑驴,全曲十分之一的篇幅形容那头小黑驴,而以十分之九的篇幅形容新娘的头发。那真是一篇掷地有金石声的杰作,先说她的头发是如何的好,继则洋洋洒洒地描绘她梳的花样。年久月长,忘记其详,大概说她梳的是一场庙会,有庙宇一座,香烟缭绕,三姐妹相携前往进香,大姐头上梳的啥,二姐头上梳的啥,三姐头上又梳的啥,因梳得太过逼真,以致招来了许多蜜蜂蝴蝶。
呜呼,一个女人的头上竟能梳出这么多玩艺,真是伟大的艺术工程,理发师如果学会这一套,包管可大吃大喝一辈子。听过这一曲坠子的人,再睁眼看看目下那些招摇过市,自以为了不起,自以为可以把男人弄昏头的发型,就哑然失笑。但由此可见,在头发上用功夫,古已有之,甚至较今尤烈,我们可惜没有赶得上时代,否则把慈禧太后那拉兰儿的御头,搞过来研究一番,必有可观者矣。
男女间的差别是天生的,但表现在人人可一目了然上者,只有头发。女人如果没有长长的秀发,犹如一朵木头雕刻的花,理会她的人,恐怕几希。只有老光棍阿Q先生才打尼姑的主意,便是杨玉环小姐,如果剃得个秃秃青青,势也不堪入目。于是,我就忽然想起台湾中小学堂的女学生来矣,不知道是那个缺德带冒烟的家伙,规定她们梳成现在这种样子,好像一块西瓜皮硬生生的扣到石桩上,前面齐眉,四周齐耳,而且“齐”得可怖,像用东洋刀砍过一样,使一群聪明伶俐的小娃,显得既笨且呆。这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丑陋的发型,最斲丧自然的发型。假使有人在伦敦举办发型选丑,我们随便抓一个女学生去参加,准可夺标而归。
世界上什么事都可忍耐,只有俗不可忍耐,我每看到那种扣瓜皮型的头发,便为孩子们落泪,这玩艺似乎又是东洋遗风,日本人就如此,好像非如此不足以表示其天质拙陋。报上常有救救孩子的呼吁,救救孩子之道非一,头发似应列入首位,还是让她们自己随意生长吧,官崽们管的事也太多啦,饶了她们的头发,可乎。
头发因人种而有异,黑种人的头发生下来便不必去原子烫,曲曲弯弯,好不漂亮,可惜人被歧视,祸延其发;黑朋友拼命想办法把它弄直,以便弄得跟白人一样的直,然后再像白人一样把它烫得曲曲弯弯。于是有些中国人在屁股后跟进,柏杨先生曾看见几位酒吧间的女人——但也有大学生焉,硬把黑头发烫成黄的或红的,背后一看,俨然美利坚,不过最怕绕过看脸,也最怕头发渐长,成了一半黄一半黑,就大煞风景。
不过,好在有一喜讯可告中国同胞者,金发虽美,却是隐性,黑发虽糟,却是显性,再过一亿年,金发宣告绝迹,便是我们黑发的天下矣。
女人的发型日新月异,基本出发点不过是爱美而已,似乎和道德无关,更和国家兴亡无关。犹如一个小偷之被捕,和他的眼皮跳无关一样,如果小偷只怪眼皮跳,不怪自己偷,你说他有道理没道理耶。
然而,圣崽们却对眼皮跳颇有兴趣,殷纣帝子受辛先生把国家弄亡,不敢说他应自己负责任,反把责任往女人身上推,妲己一个人能亡一个国家乎?褒姒、杨玉环,统统皆然。夫社会风气之坏,乃由于政治风气之坏,与女人的头发何干?却有圣崽大声疾呼,认为只要把女人发型一改,社会风气便也一改矣,大作家何凡先生已为文辟之,不过说得温柔敦厚,不太过瘾,且柏杨先生还有自己的意见,忍不住要勇猛一吐,以求一快。
女人发型可以转移风气,此高论如果成立,全世界社会学者就得集体自杀,以谢其所学。国家现在情况实在是不太好,然而凡是圣崽,皆明哲保身之辈,或被胆量所限,不敢探求问题的真正原因;或被知识所限,不能探求问题的真正原因。无论是啥,反正怪罪到发型上,不能不说是一大发明。俗云,乱世妄人多,大概就是如此这般。最明显的是,美利坚发型最乱七八糟,你听说他们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打了败仗,向谁投降了乎?何以对洋大人没有影响,对黄帝子孙却有影响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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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文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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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崽们最精彩的一段言论是:目前妇女居家蓬头垢面,一副疏懒相,一经外出,马上变成花枝招展,他奇怪这些女人的目的何在?呜呼,她们的目的何在?恐怕真要问一下圣崽矣。一个可怜的妇女,在家里像牛马一样的服侍丈夫上班,孩子上学,做饭洗衣,补裤子,晒被子,打扫天花板,拖地板,连洗脸漱口的时间都没有,好容易熬到一个星期天,积蓄了一百块钱,打算全家大小去新公园小坐,轻轻松松。女主人洗梳既毕,涂一下唇,描一下眉,扶老携幼,蜂拥而出,你说她目的何在?该圣崽大概人老心不老,天天在暗中胡思乱想,以致见了漂亮的太太小姐,就神魂飘荡。假设不是如此,则一定是希望全中国女同胞,在家蓬头垢面,出门亦蓬头垢面矣。不管是啥,反正其用心既如此之不可告人,我们还说啥。
圣崽们第二个精彩的言论是,追求少女,乃天经地义的事,追求少妇,则属违法的行为。呜呼,违的这个法,不知是不是阿比西尼亚法也。追求少女固不违法,追求少妇,似乎也和法无关。就在柏杨先生写稿之时,有一少妇在门前经过,我心大动而目送之,满脑子古怪主意,紧要之处,还吹一声口哨,不知该圣崽将判我何罪也。盖这是“礼”的问题,不超过法律认可的界限,都不违法,超过该界限,便是追少女,同样得吃官司。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英国男人多服兵役,兵工厂只好大用女工,规定每人必须把头发包住,以防机器把秀发卷进,掀掉顶瓜皮。而女工们宁可没有顶瓜皮,也不肯包住头发,以损其美。这是人类的天性,圣崽的娘也包括在内,谁都阻挡不住。
西洋现代文明,不但搞垮了中国女人的脚和中国女人的头发,也搞垮了中国女人原来对“嘴”“眉”“眼”,甚至对“丰乳”的美感观念和美感表现。在这一方面,我们又是全盘皆输,一星点儿五千年传统文化都没有保持得住,可谓惨重。
无论中外华洋,美丑的分际和演变一向都差不太多。君不见希腊城邦时代诸神的裸体雕像乎?美丽绝伦的女神,若维纳斯,若雅典娜,其腰莫不肥如水桶,其乳莫不悬如木瓜,其小腿亦莫不粗如石柱,用现代眼光去看,除了脸蛋儿外,既没有三围,又没有曲线,实在没有啥美可看。盖时代不同,那个时代讲究的和我们现时代讲究的标准不一样,犹如古中国人以女人的脚缠得越烂越小,走起路来都得扶着墙壁,战战兢兢,男人才能过瘾;而今则非天足不可,非健步如飞不可矣。这里面没啥是非,更没啥道德也。
历史上不知道是谁先提出“性感”来的,此公一箭中的,使得旧社会阵营大乱,盖从性心理学上研究,人类文明的进化,全靠着性的推动,每一个男孩子在潜意识上都有杀父娶母的念头。最高的艺术境界,如舞蹈、绘画、音乐,无一不是性的升华。于是,对别的影响如何,我们不知道,对女人爱美的影响,确实是大而且巨,如果让现代人再去雕刻维纳斯和雅典娜两位女神的裸体像,准雕得腰细如蜂,乳耸如弓。从前人被“无知”和“性的崇敬”二者蒙住眼睛,对女人鬼鬼祟祟,隐隐藏藏,不如今天大家敢于和乐于面对现实。
凡是教人看着舒服的东西,皆有性的潜意识在焉,这道理自有专书,有志之士,不妨一读。我们所谈的是,在美的变化上,最使人触目惊心的,莫过于女人的嘴,这方面古中国人是有自己一套的,跟古希腊人以腰粗为美一样,我们想当年则是以口生得越小越美,口红涂得也越小越美焉。
相传有一故事,宋王朝举办绘画高等考试,集天下画家于一堂,皇帝老爷赵佶先生出题曰:“万绿丛中一点红,动人春色不须多。”结果某人大笔一挥,位列第一,他画的是:丛林中有一小楼,楼上有一凭窗美女,唇上有一点口红。
这个故事流传得相当广,几乎到了无人不晓的程度。然而大家都注意该画家的灵感意境,而忽略了两件大事:一是:美女的嘴,即令在圣崽的眼睛中,也是动人的,而且充满了春色;这和性心理学上的学说不谋而合,一下子露出狐狸尾巴,道貌岸然不起来啦。二是:古时候认为最美的口是樱桃小口,小口者,口小也。那么天生其嘴甚大的女人,该怎么办耶?便只好在化妆术上下功夫,用口红在樱唇上涂一个小点,以乞灵于臭男人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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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死孩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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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红”这玩艺是洋人发明的,中国土货曰“胭脂”,女人用来抹到唇上,以示娇艳欲滴。在这一件化妆品上,胭脂又告落伍,不得不跟缠足小脚一样,被淘汰无误。口红自然比装到瓶子里的胭脂便利异常,无论何时何地,都可拿将出来,大动干戈。最常见的莫过于进餐初毕,无论小姐太太,一放下筷子,便打开手提包,一手执镜,一手执管,轻咬小嘴,微咧唇角,那是一种使男人们眼睛发直的镜头。
古时胭脂,只在嘴唇当中涂一下便可,看所有佛像,和敦煌壁画中的仕女图,便可知其梗概。那大概是从印度传出来的花样,习惯成自然,大家都当成了中华民族固有的美德。等到印度亡国,欧风东渐,现代文明规定口红一定全涂,中国女人也只好跟着全涂。
这是一个剧烈转变,和任何旧事物被扬弃时一样,新事物准被圣崽嘲骂一番。柏杨先生幼时进城,在大街上偶见一摩登女人涂着口红,简直吓得魂飞九天,归语父老,详述其状,亦莫不大惊,盖那不是刚吃了死孩子是啥?一个经常吃死孩子,吃得满嘴都是血的女人,其不祸国败家者,未之有也。
后来看得多啦,老顽固抵不住时代潮流,才觉得现在这种口红的涂法,较之“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时代,果有其性感之处。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口红的颜色,也随着男人的口味而日益繁多,除了没有绿颜色和紫颜色的,几乎啥颜色都有,有大红口红焉,有淡红口红焉,有粉色口红焉,有浅黄色口红焉,有深黄色口红焉。在时间上,则有一挨就褪色的口红焉,有把嘴唇吻烂也吻不掉的口红焉,有可以印到男人脸上,作为太太揍之把柄的口红焉,有用手帕再擦也擦不掉的口红焉。
不过,天下不掉色的口红不太多——好像是根本没有,有些女人在必要时用生汞代之,虽然不掉,却红而不艳,好像阴沉沉的天气,男人望之生畏,自非上品。而说实在的,假使美国人真的发明了什么不褪色的口红,恐怕也销不出去,试想,当一男一女要畅吻时,女的掏出手帕,递到男人手中,然后仰脸闭目,让男人为她先擦去口红,这情调谁肯易之耶?
柏杨先生有一朋友,风流自赏,女友如云,但太太管得奇严(呜呼,太太越是管得奇严,老爷越是有毛病,这道理也真他妈的怪。)无奈他很有两手,太太用尽千方百计,总抓不住丈夫小辫子。一天晚归,倒头便睡,第二天醒来,太太伤心地哭哩,屡诘之都不回答,随着她的玉手一指,方才发现衬衫上有口红在焉,暗咒自己粗心,不过,好啦,这一下精彩节目全部推出,他跪在水门汀地上达四小时之久,太太把所有可摔的东西统统摔光,还请了一大堆亲友,当面逼丈夫将其女友姓名供出,立下永不再犯的悔过之书,最后作哈巴狗状,摇尾乞怜,拭去太太的泪珠,陪了千言万语的不是,才算了结。事后他才知道,那口红竟是他太太自己印上去,硬栽之的。八十岁老娘倒绷孩儿,还有啥话好说。据柏杨先生考证,此法甚效,在紧要关头行之,准可拷打出一点实情,写出以教太太小姐,善用之可也。
女人在嘴唇上用的功夫,可以说最细也最繁,而且也最为公开。你见过有几个太太小姐在众目睽睽之下整理乳罩者乎?但鼓起小嘴涂口红者,随时随地都会出现,她们为啥一定要如此的干哉?恐怕和口红容易走样有关,有些太太小姐,往往把口红染到牙齿上,不要问,她懒的程度一定可观,盖天下最使人不舒服的,莫过于此,所以太太小姐吃东西的时候——好比,以吃汤团为例,她不得不把娇滴滴的红唇张而努之,其状活像一个刚下了蛋的鸡屁股,以便汤团连边都不沾的送进口腔。柏杨先生闲来无事,最喜去饭馆遥望,这个节目,动人心弦。
嘴唇是女人身上最性感之处,涂口红的目的大概在于使男人看了之后六魂出窍。在美国,女人不涂口红是被认为不礼貌的,只有在故意表示轻蔑对方的情况下,才不乱抹。在中国则略微有点不同,一个从不涂口红的女人,可能被恭维朴素呀朴素,不过这种赞誉实在有点违背天良,如果他的娇妻连口红都不知道涂的话,他伤心之极,势非打别的女人歪主意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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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死孩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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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嘴唇除了涂满口红,以悦男人外,第二个功用,恐怕就是接吻啦,我们这里说的接吻,固然说的是爱情的接吻,但也说的是亲情的接吻,你如果告诉朋友,发现他太太和一个男人接吻了一个小时,你的朋友必然大惊,但如果说明该男人也者,不过是他三岁大的小娃,他准甜然而笑。父母吻子女,有时候比爱情上男女的接吻,还要缠绵激烈。柏杨先生常看到很多年轻的母亲,不但吻婴儿的嘴,更吻其颊,吻其脚,后来索性吻其屁股,上帝赋给她们伟大的母爱,藉其动人的红唇表达出来,假设有孤儿旁观,定将热泪盈眶。
爱情上的接吻却是后天的,这由孩子们往往拒抗大人接吻上可看得出来,他们小心灵实在讨厌那些男人的胡子嘴和女人的油滑脸。但那真是一桩悲哀的事,对一个男人而言,当他小的时候,有无数漂亮年轻的妇女吻他;等他长成大人,却只好吻那些根本不喜欢他的婴儿。一个孩子的成熟,在接吻上可以判断,无论男孩子女孩子,一旦觉得渴望着和异性接吻,便到了诗人所说的“负义的年龄”,父母的爱便关不住矣。
中华民族自从汉武帝刘彻先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便开始了悲惨的命运,人们的思想被拘限在以孔丘先生为主,以及后来居上的朱熹先生为辅的狭笼子里。别的不说,即是接吻,我们文学作品中便从来不提,其他文献中更没有一字涉及,好像中国男女一个个都道德得不像话,从不接吻似的。幸好到了清末,《红楼梦》问世,才有贾宝玉吃胭脂之事,吃胭脂比接吻更美艳和更高级,一个女人闭目含羞的让男人把她嘴唇上的口红舔个干净,真教人魂魄全融。我们只学会了洋大人那一套,吻起来天摇地动,竟没有将贾宝玉先生吃口红的温柔蚀骨的艺术发挥光大,宏扬世界,真是可叹得很也。
中国古风,夫妇间最理想的关系,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所以两个人走到街上,一前一后,若不相识。不要说二十世纪初叶,就是到了一九三○年代,日本在沈阳已发动事变,东北三省都没有啦,而中国人那时候如果看见有一对夫妇在街上走路时手挽着手,仍会大骇不止。记得彼时报上还有正人君子为文以惜之曰:“从前的人,夫妇在街上走时好像不亲热,心里却很亲热;而今夫妇走路时好像很亲热,心里却很凉。”这些话不知道有啥根据,不过却可看出圣崽们确实气得要命。这就使人想起上个月的一桩事矣,一对男女从台北乘公路局车去新店,在车上情不自禁,大接其吻,车上的人轰轰烈烈,闹了一阵,连记者也认为“这算什么话”?在报上发了花边消息。卫道之士的模样几乎一直都是从一个窑里烧出来的,对新生事物一律反抗,天天叹人心不古兼世风日下。
要说孔丘先生和朱熹先生从不跟女人接吻,这话恐怕有点使人疑虑万状。孔丘先生如见了女人连心都不动,他的后代从哪里出来的耶?而朱熹先生还为了争一个女人,那女人不爱他,他就把她下到监狱,官司一直打到皇帝老爷那里,其风骚可知。不过凡是圣人者,都碰不得,从前碰之则坐牢,如今碰之则有被戴上“不爱国”或“侮蔑中国文化”等沉重帽子的危险。只是无论怎么说,接吻这玩艺,还是欧风东渐后随着洋枪洋炮打进来的,现在在大庭广众间拥而吻之的镜头虽然还很少,但电影上多啦,文学作品中多啦。台北的朋友,晚上如果去新公园参观一下,恐怕更是多得不像话。看样子,再过若干年,势将更为普遍,说不定在街上走着走着,就来一个嘴对嘴,再不会全车大哗,也再不会劳动记者发新闻也。君不见,夫妇在闹市挽臂而行,四十年前可能使全城为之爆炸,如今谁肯多看一眼耶。
接吻,并不简单,有它至高的文化在焉,好比一个男人和一个漂亮小姐,相偕出过游矣,相偕看过电影矣,相偕跳过舞矣,走起路来也偶尔肩挨一下肩矣,然而是不是就可接而吻之乎?夫接吻者,好像一个电钮,不按这个电钮,你再努力,即令急得上吊,爱情之光也不会亮。也好像人的咽喉,便是再高贵的山珍海味,不通过它硬是到不了胃,这就有很大的机密埋伏其中。不该接吻的时候而硬接吻,除了吃耳光外,爱情也得垮。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在淡淡的灯光和月光星光下,在静静的房子中,拥而吻之,受用无穷,如果小姐刚在街上摔了个筋斗,或刚考了“托福”而不及格,你贸贸然吻之,岂不砸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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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死孩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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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呼,第一吻最难,过此则一泻千里,无往不利,不知道是哪一个大诗人说的:“当她希望你吻,你不去吻,其罪过比她不希望你吻,而你硬去吻更大。”男人为了避免罪过“更大”起见,勇气也应该特多,但如何能准确无讹地判断出对方心中的想法,则不简单。
吾友岳飞先生曰:“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据柏杨先生考证,就是指的接吻而言,有志之士,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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颤巍巍耸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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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乳房,在年轻人眼睛中,似乎除了供男人们抚摸把玩之外,别无用处。君若不信,不妨找一个大学生谈谈,恐怕就是给他一块钱的奖金,他也想不出第二个用场是啥。必须等到生了孩子,才会恍然大悟,原来那玩艺还可以拿来哺乳婴儿。
“美”与“丑”的标准因时代而异,谁也别笑谁。前年(一九五九)英格丽·褒曼女士演《六福客栈》,因为有缠小脚的镜头,中国人脸上挂不住,纷纷起义,大闹了一通。其实我们的老祖宗们却是十分爱那个调调,认为莲足之妙,妙不可言。民国初年,政府派员下乡“查脚”,有些地方还几乎引起民变,可知那一堆烂骨烂肉,有其文化的背景。说不定五百年后,后人看我们现代女人的打扮,也满面含羞。彼时如果有洋人想拍“中国小姐传”,看她们卷得乱七八糟的头发,短到膝盖的旗袍,鞋后跟顶了一个擎天柱,前端尖得足可踢死人,嘴上又抹着一种胶质的红颜料。说不定中国人脸上也挂不住,也来一个纷纷起义,也大闹一通。
古人对鼓起来的双乳,认为奇“丑”,“丑”者,大概指性感而言,一见之便想到那个,心中谓之美,口中谓之丑。这种心口相反的行为,常出之于太太小姐的玉嘴,男人每赞女人如何如何的美,美得像西施,美得像貂蝉,赞到精彩之处,女人就用一种惟恐不被说服的声调骂曰:“你坏死啦!”坏死啦者,你教她高兴死啦之意。她越亲亲热热地骂你坏,她越愿你坏,你如果不继续坏,准看你是一个木瓜头。女人口心二者既往往不一致,则对其双乳的处理,自也是这个原理在其中领导。
因嫌其“丑”,从前女人只好拼老命用衣裳把它掩住。二十世纪之前,以平胸为美,衣服既宽又大,想不平也不可能。研究起来,真是一件有趣的事,盖今之女人,从脚尖到发尖,无一处不求性感,性感者,使男人们头昏脑胀,想入非非之感也,这种搞法对不对是一回事,而现在大家努力往这方向走,则是铁打的事实。古之女人,在脸上努力追求,“女为悦己者容”,颇费功夫的梳发描眉,擦白粉涂胭脂;在脚上也不放松,不惜成本,将一双玉足缠得稀烂,以求男人把玩之余,性心理大乐。但独独对脖子以下,腹部以上,包括四肢和整体躯干,却完全置之化外,道理何在,谁也弄不清楚,非有圣人出,不能加以解释。
平胸时代和缠足时代一样,已成为过去,现在是突胸时代矣。从被压迫五千年之久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在乳房史上确实可以大书特书。假如鸦片战争不发生,还是大清帝国,我们哪有这么多眼福也。
前年(一九五九),台北曾上演过一部电影,片名曰:《海南风光》。以南洋少女的双乳为号召,观众如醉如痴,其中且颇有道貌岸然者流。双乳和红唇虽都是最最充满性感的地方,但红唇一年四季暴露在外,除了吻之以外,早看腻啦。只有双乳,虽没有福气摸摸,便是看一下电影,依然过瘾。不过那个电影并无啥口碑,盖基于人类的性心理,彻底拿出来赏玩,不若半开半闭,若隐若现的劲头大,两个乳房赤裸裸地摆在那里,有啥后劲?
所以,怎样把乳房搞得使男人一见便脑充血,乃女人最大的努力方针。自从洋大人流行大乳房以来,大乳房便成为可羡的目标。从前科学不发达,只好用棉花往胸脯猛塞,而今有海绵做的义乳出现,前端还有一个小小突出的乳头,真是巧夺天工;扣到肋上,再裹以袒胸的上装,双乳如巨峰般上翘,其尖隐隐在望,有学问的男士找个机会假装无意中碰那么一下,软绵绵焉,紧绷绷焉,而将碰那么一下的爪或肘,反弹起来,其不余味绕梁,三天睡不着觉者,柏杨先生敢和你赌一块钱。
无论如何,双乳是只可乱看,而不可乱摸的圣地,等到臭男人一旦可以乱摸,和那位太太小姐的关系,便十分奥妙。仅仅接吻,尚有停止的机会,一旦进步到摸乳,一泻千里,轻则打官司,重则动刀子,就不可收拾,有戏可瞧的也。因之,还是看看为宜,看看不但不犯法,也颇为迎合女士的心意,她费那么大的劲束之兜之,尖之鼓之,就是为了教你看,且教你看了舒服;你假使根本不看,或者看啦跟没看一样,她势必非恨你入骨不可,一旦你被分尸,说不定她就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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颤巍巍耸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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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有丰满的乳房,是上帝对她的特别恩典。其美何在乎,大概在于它可颤巍巍地在胸前耸着之故,真能把男人的魂都颤得出窍,都耸得出壳也。而最使男人要命之处还有二焉,一在乳腋之间,雪白的乳边隆起如坟。一在两乳之间,乳沟下降,不知延伸到何处,女人打扮得如此这般,年轻男人只好昏昏然过日子。
有一件事非常奇怪,百思不得其解,洋大人文学作品中,描写男女相爱到极处一律拥之吻之,中国人也渐渐学会这一套。可是,摸乳比接吻更性感,更能表示其不可开交,却没有描写。若说摸乳猥亵,则当初对接吻何尝不认为猥亵乎?即以影片而言,不管洋大人在电影上怎样吻得山摇地动,中国片却硬是不准有接吻镜头的,一直到今年(一九六一),这禁令才被电检处撤销,潮流如此,谁也阻挡不住。看情形若洋大人文学中不写摸乳、不演摸乳,我们便再过三千年也摸不成,洋大人一旦摸起来,恐怕我们才能跟着摸。
柏杨先生老矣,对新文艺一无所知,愿以提供诸大作家参考,请垂鉴焉。
《列子》上有一个故事,说出来人人皆知,有一位画家在墙上画了一条龙,跟活的一样,惟妙惟肖,只是没有眼睛,有人问他为啥?答曰:“不能画,一画便飞啦。”那人不信,画家就画上去,当最后一笔点上之后,只见它四足生云,蓦然间霹雳一声,墙倒屋塌,该龙竟真的腾空而去。世人惊叹之余,乃留下“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两句成语。
阿堵者,在此成语中,指的眼睛而言,尤其是指的眼睛那股劲而言。有眼无睛也不行,必须有眼有睛,而且更要有那股劲,龙才能破壁而飞;否则只好仍贴在墙上,任凭风吹雨打。呜呼,眼睛之重要,对一条不过是画在墙上的龙,尚且如此,对以爱美为天职的女人,则其分量不卜可知。世界上有麻美人焉(少少的白麻子适增其俏,据说杨玉环女士便有之;大而黑的麻,不在此限);有瘸美人焉(脚跛不碍其面貌姣好);有半截美人焉(有些太太小姐,玉腰以下,殊无可观)。但从没听说过有瞎美人焉,不特没有瞎美人,便是连戴眼镜的美人,也不多见。
盖眼镜之为物,意义有二,一是帮助视觉,一是摆阔,阔者,包括物质之阔与精神之阔。有些年轻小伙子,戴着金边眼镜,招摇过市,乃表示他有钱,我要没有钱,能戴金边眼镜乎?一旦向你伸手借贷,你就无法拒绝。同样有些中年人虽然顶多只会看看报,也弄一个眼镜戴之,以表示他有极高的道德和极高的学问,平常文质彬彬,若学者、若老板,太太小姐如果不慎被人摸一把,绝不会疑心是他,眼镜之妙有如此者,不可不察。
但眼镜用到女人身上,便大大有损于美,女士们道德学问,只有她的父母兄弟姐妹丈夫及子女才关心,其他男人则一点也不在乎;甚至恨不得天下所有的漂亮太太小姐都没有道德观念,越浪漫越好,以便我一勾即上。是以女人戴上眼镜,即令是十分人才,也成了九分人才。《列子》上那条龙,一定没有眼镜,否则绝飞不了那么快。
不过女人到了非戴眼镜不可时,只要选择得好,也有其迷人之处,最近流行的那种V字形状,便着实很媚。上帝造人,不知道当初是怎么搞的,竟把人的双眼造成水平一条线,如果祂老人家稍微细心一点,使女人眼角再向上撩一丁丁点,则男人可能发疯——不过也可能上帝有好生之德,为了避免男人发疯,故意造成水平一条线。只是这一下麻烦可大啦,不管你什么理由,人们还是以眼角稍稍往上撩一丁丁点为美,唱京戏的小旦拼命把眼兜着,便是为的教观众看了目不转睛,心荡魂移。而真正的人生,既不能天天兜起来,则只好买一个向上撩一丁丁点的眼镜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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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天生是尤物》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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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人因为天生的眼睛和脸部平平如也,照起相来很难漂亮,于是有些靠灯光或靠照片吃饭的女人,如电影明星或话剧明星,不得不另生枝节,在眼睛周围,大涂其黑墨,涂黑墨有其科学原理在焉,眼圈一黑,便显得眼眶深邃,在灯光下看起来,或是拍起照来,眼睛就比原来大得多矣,这是一种错觉,利用错觉去产生美感,可见科学不但能救国,亦能救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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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胜有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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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虽然在女人的脚上、发上、嘴上、乳上,都被西洋文化击溃,一笔勾销。但在眼睛上,却仍保留着传统的一套。从盘古立天地,迄今二十世纪,都不稍衰。《诗经》上便兴致勃勃的赞曰:“美目倩兮”,倩,那股劲儿之谓。当日耳曼民族正在罗马耍野蛮的时候,中国已被女人的美目“倩”得非写诗不可,自胜洋大人一筹。
眼睛要大,乃美的第一要义,再漂亮的面庞,再使人心跳的三围,配上一对小眼睛,便输了一半。若干年前,美国一位飞行员在海上孤独的漂流了三个月丧生,后来经人找到那尚未翻覆的橡皮艇,艇上有每天的日记,他惟一不忘的是他的“大眼睛”,他在最后几天写给他的“大眼睛”,告诉他爱她。呜呼,如果那位女孩子(该飞行员并未结婚,“大眼睛”乃其未婚妻。)生着一对眯缝眼,若老鼠然,恐怕事情有点两样。君不见父母之抚摸孩子乎,匿曰:“乖儿子多可爱,多有趣呀,小鼻子、小耳朵、小手、小脚,一双大眼睛!”假使脱口而喊成“一对小眼睛”,岂不十分扫兴。孩子有知,恐怕一定会提出强烈的抗议,否则的话,那孩子虽不丑不远矣。
东洋人和西洋人,基本上的差别,人类学者可举出很多,但柏杨先生则以为似乎主要的还在眼睛。西洋人的眼珠是黄的,目光好像显得有点涣散,和有点不太传神,有很多西崽朋友除了把头发烫黄外,还努力想把眼睛变黄。呜呼,黄种人而黄眼珠,恰恰是“青光瞎”,色素构造,各有各的一套,勉强不得也。惟东方人差可告慰者,跟头发一样,黑眼珠也是显性,黄眼珠则为隐性,黑黄二眼珠的人结婚,生下的孩子依孟德尔定律,黑眼珠的要占三分之二,这样下去,不出千载,天下无黄眼珠矣。
在摄影上可看出东西方人种不同之处,洋大人不管多丑,照出相片却美奂美轮。中国人则不然,很漂亮的女人,往往不上镜头,以若干当选的中国小姐为例,有些照片实在不敢恭维,如不指明她是谁,真是无人相信。而上镜头的,又往往长得没啥了不起,像有些电影明星,很多在银幕上明艳照人,对面一看,泰半失望,大呼“阿保桑”焉。何哉,这个问题只有眼睛可以解答。
不知道开天辟地时是怎么搞的,东方人的眼睛和双颊,平平如也,而且很多人还微微上凸,状若金鱼。三国时代张飞先生的豹头环眼,环眼者,大而突出的眼也,这类眼睛,东方多的是,读者先生不妨抬头看看贵同事和贵同学,或者到街上看看行人,便知如此这般。而突出也好,平平也好,即令再美,光学上的反射作用却不帮忙,使之硬不上相,照片往往比人逊色。西洋人的眼睛天生的下凹——从骨骼上可以了解,他的眼睛很深,眼珠不得不陷下去。而陷下去,又是光学的反射作用在作怪,拍出的照片,就漂亮得多,这真教黄脸皮的太太小姐气掉银牙。无怪东方人信佛祖不信上帝,恨其当初偏心,为啥不教眼眶也凹一点儿。
东方人因为天生的眼睛和脸部平平如也,照起相来很难漂亮,于是有些靠灯光或靠照片吃饭的女人,如电影明星或话剧明星,不得不另生枝节,在眼睛周围,大涂其黑墨,涂黑墨有其科学原理在焉,眼圈一黑,便显得眼眶深邃,在灯光下看起来,或是拍起照来,眼睛就比原来大得多矣,这是一种错觉,利用错觉去产生美感,可见科学不但能救国,亦能救丑。
不过,一个女人如果连白天也涂上黑圈,不用打听,她非是“名女人”不可,天下最奇异的化妆莫过于之。有些半老徐娘,在光天化日之下涂着黑圈,心里便觉得不是味道,盖再好的化妆品都不如上帝的杰作,黑墨初涂上去,对镜细看,还不觉什么,可是过了半个小时,眼皮因不断眨上眨下之故,涂到上面的黑墨被眨得成了火车上的铁轨,一条一条的纷纷横裂,实在大杀风景。一个男人如果和这种女人为妻为友,恐怕真要叫苦连天。当然,玩玩则是例外,这又涉及到“名女人”的问题矣,名女人之所以没有几个能找到理想归宿者在此,男人总是如此之“贱”,和你风骚则可,如果明媒正娶,向别人介绍曰:“这是我的太太”,那又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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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胜有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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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先生按:事隔二十年,现在的窈窕淑女,闺秀名媛,也都涂上黑圈,前言隆重作废。)
有一次,柏杨先生参加一个宴会,对面是一位香港归国的电影明星。柏杨先生早已声明过,为了自尊,向不看中国电影,故不知其为谁何,但其睫毛却使我大吃一惊,它不但长,而且状如罗马帝国的仪队,其戟森森然的一齐向前猛翘。询之邻座,告曰:“那睫毛是假的,贴上去的也。”呜呼,我今年七十有五,只知有黑眼圈,不知有假睫毛,于今算真正开了眼界。俗曰“长到老学到老”,洵不诬也。因知此中亦有丰富的哲学基础,不可等闲视之,西洋女人的睫毛无不长而翘,益增其美,东洋女人眼睛与脸部平,已是一大憾事,再加上睫毛短而直,便不可救药。
但是,上帝造人,有其细心之处,祂老人家当初一定很忙,只顾得实用,忽略了审美,西洋人骨骼上眼眶下陷,眼珠自不得不跟着下陷,其睫毛也自然非长而翘不可,若也像东洋人的短而直,那就刺进了眼珠,弄成瞎子了也。
俗曰:“睫毛长,厉害王。”眼睫毛长的人脾气一定不好,有贬之之意。其实凡是有点才干的人,均多少有点性格,只有奴才脾气才软如面条,骂之则木然而受,打之则木然而挨。大官用人时,不妨看其睫毛,需其办事者,睫毛宜长;只不过作为弄臣,用之以来娱乐者,则睫毛愈短愈妙。这是柏杨先生最新发明,就在这里申请专利。
东方人眼睛的特征是平,在平之中,亦有大小之分,柏杨先生有一位韩国朋友,有一次,他嘲笑曰:“你们中国人嘴大。”我大怒曰:“你们韩国人眼小。”中国人嘴长得特大,自己从不觉得,不经外人提及,谁也不注意,经他一提,左看右看,果然觉得到处都是大嘴,要比日本人、越南人、韩国人都大,但韩国人眼小也是事实。我在韩国时便曾亲自观察,真的一律都是眯缝眼。不过,漂亮还是漂亮,有些韩国的太太小姐,眼小不但不损其美,而且更有其迷人之处。
人身上能说的器官,只有一个,就是嘴巴。耳朵会说话乎?曰不能。鼻孔会说话乎?曰不能。头发会说话乎?曰也不能。然而,眼睛却会说话。妙就妙在这里。
我们说眼睛会说话,不是说它真的能哇啦哇啦发表言论,而是从美学的观点论之,其冲力有时比嘴巴还要厉害,世界上只有眉目可以传情,其他东西则不能也,有些人的耳朵可以耸之使动,那有啥意义?说不定异性看见你耳朵抽筋,会落荒而逃。有些人的鼻孔像风箱一样,会张之鼓之,异性看啦,恐怕也将脚底抹油。乌丝千缕,随风飘荡,拂到男人鼻孔里,不但传不了情,恐怕还要连打喷嚏,被疑心患了伤风感冒。只有眼睛可以传情,她只要含情脉脉地向你一瞟就够啦。呜呼,有几个正人君子受得了也。从前战国时代有一位柳下惠先生,坐怀不乱;该事有点蹊跷,恐怕不是那么轻松简单,有暇时当另为文论之,因其太违反人性耳。不过,即令果如宣传家所言,我想那女人一定是个瞎子,她如果用眼睛攻势,不要说柳下惠先生,便是再大的圣崽,和自以为为万世开太平的柏杨先生,都得溃不成军。
眼睛是没有声音的嘴巴,它能说没有声音的言语。嘴巴所能说的,它统统能说;而它能说的,嘴巴只能说其一半;无他,嘴巴只能老老实实的一个字一个字往外吐,又要考虑措辞,又要考虑音调,又要考虑地点。好比,众目睽睽之下,太太能向其丈夫猛叫“我爱你”乎?大庭广众之中,小姐能向其男友猛喊“昨晚那个吻真销魂”乎?但用眼睛去说则游刃有余。再拥挤的人群,再喧哗的场合,只要飞去一个不容误解的眼神,便等于千言万语。
“此时无声胜有声”,有其定律性。一男一女,平常在一起说说笑笑,打打闹闹,有些甚至不拘形迹的你捏我一把,我搔你一下;看起来有点不妙,其实,说二人不庄重则可,说二人不妙则不可。一旦到了二人正颜相对,在公众场合上,若不相关,甚至理都不理,一切都靠眼睛,那才真正的不妙。男女之间一旦进入“无声”阶段,恐怕就是用老虎钳都难把他们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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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胜有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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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形容美女的眼睛曰:“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只有眼睛有此巨大威力,想一想原子弹核子弹,以及啥辐射尘,那算老几?洋大人提倡三围,再大的乳房能“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哉?《西厢记》上张君瑞先生受不了的挑逗有二,一是莺莺小姐的脚,一是莺莺小姐的眼也。曲云:“若不是衬残红芳迳软,怎显得步香尘底样儿浅,且休题眼角儿留情处,则这脚踪儿将心事传。”今日穿高跟鞋的玉足,能如此动人心弦欤?又云:“饿眼望将穿,馋口涎空咽,空着我透骨髓相思病染,怎当她那临去秋波一转。”呜呼,用不着开口讲话,只那临去时的秋波一转,多少英雄好汉,都被转得轰的一声,头都大啦,何况张君瑞先生一介书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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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眸皓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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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不但会说话,而且还可以表达一个人的内心,人身上也只有眼睛能如此,其他器官谁都没有这种本领。孟轲先生曰:“胸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了,明亮也;眊,昏暗也。明亮和昏暗的分别,在天候上最容易察觉,用到眼睛上更难得多矣。不过那只是技术问题,原则上固无错的也。一个人一旦倒楣,两眼必然无光,不但无光,而且也有点发呆。记得抗战时,柏杨先生老当益壮,在日本占领区打游击,有一次被朋友出卖,打了个落花流水;乃化装成一小贩,随一群卖私盐的车队逃走,因忧心如捣,一路上真是茶不思饭不想。一个同伴小贩猝然问曰:“客官,我看你像是中央军。”听后吓了一跳,他笑曰:“我可不是皇协军,你放一百八十个心。但你这模样准脱不掉,全队人马,都嘻皮笑脸,只你两眼发直,不是中央军是啥?”我这才恍然大悟,立刻作心中无事状,终于跑出封锁线。咦,眼睛乃一奇异的潜望镜,固可将外面的东西看个清楚,也可将里面的东西泄漏无余。
漂亮的太太小姐铁定的都是“明眸皓齿”,眼明乃第一要义,诗人称之为“秋波”,简直妙极,盖其必须水汪汪,才能发出光彩,才能发出照人光艳;若是枯干得像两粒隔年的桂圆,恐怕什么风致都没有矣,太太小姐不可不知也。《老残游记》上王小玉说书登场那一段,精彩绝伦,她只用她的媚眼轻轻一飘,台下便立刻鸦雀无声,使每个人都觉得她在看着自己,一个靠群众生活的小姑娘,有此一绝招,教人击节三叹。
女人的眼睛宜大,宜明,宜水汪汪,宜双眼皮,有此四者,虽不赛天仙也差不多。但仅有“大”“明”“水汪汪”“双眼皮”,似乎还不太够。柏杨先生曾看到有些女人,美则美矣,慧则慧矣,可是那光耀照人的眸子却像飞机上的螺旋桨一样,不停而剧烈地在那里团团转动,不禁屁尿直流。这种女人盖属于绝物之类,避之为宜。不灵活的眸子固使一个女人看起来傻傻的,太灵活的眸子则使一个女人充分的显露其妖。柏杨先生积七十年的经验,有此发现,据实写出,以便读者先生展卷有益。
除了眼睛,女人身上还有一种更奇妙的东西,就是眼泪。
眼睛的力量固然大矣巨矣,不但可倾人之城,而且还可倾人之国,一个爬格纸动物如果被一个漂亮女孩子含情脉脉地看了一眼,恐怕至少要摇头摆尾写十万字的爱情小说和一千首爱情诗。如果换上一个武夫,说不定简直挑起一场大战。当初拿破仑先生在欧洲横冲直撞,别人以为他是为这个为那个,其实他只不过是为了他那美丽的娇妻约瑟芬女士。他写信给她曰,每当他想起她的大眼睛,他的仗就打得特别漂亮。
但眼泪的力量,则更为可观。太古时代,虞舜帝姚重华先生翘了辫子,他的两个妻子蛾皇和女英,伤心痛哭,眼泪滴到竹子上,连竹子都起了斑点,这就是斑竹的由来,你说可惊不可惊也。上古时代,吴国灭楚,兵力强大,眼看就要吞为己有,幸有申包胥先生,此公赤手空拳,既没有枪,又没有笔,又没有奇计妙策,但他却有两行眼泪,到秦国一哭就是三天,哭得秦国上下,心烦意乱,不得不发兵为楚复国,你又说可惊不可惊也。
人皆曰眼泪是女人的秘密武器,非也,秘密武器者,必须秘密才算数,而现在哪一个人,包括五岁的男童在内,谁不知道她们这种武器的厉害乎?有一个孩子诘其母曰:“你不是说要爸爸给我买一辆单车乎?”妈妈笑曰:“我说过啦,但他不肯呀,他要你再等几个月再说。”孩子失望曰:“我知道你并没有为我尽力。”妈妈急曰:“我已尽了力呀。”孩子曰:“那么你为啥不像教爸爸为你买皮大衣时,那样哭上一天一夜哩。”这孩子年龄虽小,学问却大。呜呼,女人之泪,谁能抵挡?
眼泪不但可以攻,而且还可以守。其攻也,无敌不摧。其守也,便是原子弹都爆不破。女人要买一件皮大衣,一哭便可得之。女人理屈,只要一哭,也可变成理直。这叫做眼泪逻辑,不可不知也。五胡乱华时汉赵皇帝刘聪先生的妻子靳皇后,美得不像话,可是却偏偏喜欢偷人,以皇后之尊,做出此等之事,简直有点糟,大臣陈元达先生乃奏了她一本,刘聪一看大怒,将奏章掷给她看,靳女士跪在他面前求情,刘聪不允,她只好自杀。想不到自杀之后,情势变卦,刘聪做梦都梦见她“一枝梨花春带雨”,继而一想,俺老婆偷人与你陈元达他妈的何干,乃找个借口把他干掉。咦!天大的忠贞都抵不过女人的眼泪,本来是恨她入骨的,经她一哭,却变成了爱她入骨,这种逻辑,可惜陈元达先生不知,如他也有柏杨先生这么大的学问,一定不去那是非之地捅马蜂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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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眸皓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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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刘聪先生有异曲同工之妙的,还有一男人焉,他的妻子也偷人不误,经他发觉,在从前时代,丈夫有权把红杏出墙的妻子砍掉玉头。无奈他乃文明之士,不肯用刀,只逼她上吊,该太太向其母求救,其母教她如此如此。当天晚上,她花枝招展向他求情,书上说,她的两行眼泪均匀而迅速的从大眼睛中滑出,若两行珍珠然,那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