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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子女继承父母宅基地最新政策)

zhiyongz2024-05-19生活百科

农村宅基地子女继承政策?

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有什么

1、子女和父母已经分户,子女无法继承,在农村,一般孩子和父母一分户就意味着变成了两家人,因为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宅基地,再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就相当于有了2处宅基地,这违反了农村“一户一宅”的规定,所以对于父母留下来的宅基地,已经分户的子女就无法再继承。

2、违法的宅基地,子女无法继承,宅基地是让农民百姓建房居住的,如果农民朋友们擅自改变了宅基地的性质,而建成了养鸡、养猪场等,这些都是违法的建筑,早晚是要被拆除的。因此,如果这个违法宅基地是父母的,孩子就无法继承。

3、子女农村户口迁走,转为城镇户口的,子女无法继承,现在有的孩子在城市买了房,把户口也迁到城里去了。大家都知道,能使用宅基地的基本上都是本村村民,如果没有了农村户口,那这块宅基地子女是不能继承的。

4、五保户的宅基地无法继承,农村的五保户,就是无儿无女,由村集体供养的农村人口。他们去世以后,宅基地就会被收回,所以任何人无法继承。

5、超出宅基地规定面积的部分宅基地无法继承,农村的宅基地都是规划出来的,而且面积都是按规定一样大小的。有的人家出于自己方便,私自扩大了四周的范围。如果超出了规定面积,那这部分是没有办法继承的。

6、闲置两年时间的宅基地无法继承,现在很多农村人都外出打工挣钱多年,家里的宅基地长期闲置。如果超过2年不住人,宅基地将被村集体收回,没有办法再继承。

想办离婚,房子是女方婚前的,但是房产证上是备注是该权利人因继承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这样写有问题吗?

房产证是集体土地使用证 这个房产是女方继承所得的,所以备注没什么问题!这是属于婚前财产,也就是说,离婚后男方并不会分得

农村房屋继承问题以及宅基地上再建房是否合法?

2004经由国土资源局同意将村中一块土地作为我和我父亲,姐姐,母亲,爷爷奶奶的住房建设用地,2005我们家建有住房四格厨房一间厕所一间猪圈4间。父亲去世后爷爷奶奶和我们分家。法院判决将住房的两格分配给我和姐姐还有母亲另两格分配给爷爷奶奶,但是厨房还有厕所猪圈并为做分配。之后爷爷奶奶由他们的外嫁出去女儿回来抚养,厨房猪圈厕所也是他们一直在使用。并且她女儿还在我家住房建设用地上也就是我家房子的前面,盖了一幢房子,厨房,还有卫生间现爷爷奶奶已经去世。爷爷留有遗嘱他的所有财产都给他的女儿奶奶没有留遗嘱。请问住房建设用地我是否可以继承?厨房猪圈卫生间如果我可以证明他们是我父亲自己一人建成的那我爷爷奶奶的女儿可以继承吗?如果不能继承又要作何分配?还有爷爷奶奶的女儿在我家原有的住房建设用地上建造房子是否合法? 法律明文规定,宅基地属本村村民所有,你已成为城市户口,就不该有宅基地,以后你老人不在世了,此宅基你可以拥有,但是无法办理《土地证》等有关手续。现在成为城市户口,什么保障也没有,国家也不管,宅基地原则上还要交回。如果是农村户口,国家比较重视,还享受很多保障,所以尽量别转为好,根据当前户口改革情况,以后可能有变化。

宅基地拆迁继承问题

我奶家有一块宅基地。我爸在40年前搬出,户口迁到城里。老宅一直我大爷家在住。奶奶和大爷都过世了。现在宅基地上住着我大娘一家人。现在这块宅基地要拆迁。我爸有权要拆迁款吗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农村老屋宅基地继承问题

我家老屋可能是清朝末年留下的,面积几百平米,我爷爷三兄弟都在这里长大的,后来我爷爷的兄弟都迁居外地(那时都没有我),我爸两兄弟,分家时划分好了界线,哪边属于我爸的,哪边属于我叔的。后来我爸去世了,我们家和我叔分家到现在时隔将近20年,我叔现在反悔当年所分的界线(他想要多一点地方)。我妈不同意,我们两兄弟,我叔一儿一女,我叔说那就打官司,请问这样的问题通过司法能解决吗?时间要多长?要开什么证明吗? 你们的房子别管是什么时候的,只能依据现在的法律执行,他既然起诉,那么他需要提供证据,包括分家协议、现在为什么起诉。你们只要凭户口本证明你们住在那,别的不用准备,法律不能让你们无家可归

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的继承问题

我爷爷在很早就去世了,奶奶健在,现有有2处宅基地自建房想给孙子继承,多年的户籍更新,现在奶奶的户口本上只有她的名字,地契上也是她名字的话,能不能继承给孙子的? 你奶奶可以立下遗嘱,然后经公证处公证,将遗产留给孙子。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继承问题

奶奶的土地使用证,奶奶有2个儿子,我父亲是老2,房子是我大爷在部队受伤政府帮忙盖的,在我父亲结婚时奶奶已经说把房子给我爸爸了,目前只能找到两个媒人能证实当初给我父亲了.,现在因为拆迁大爷要跟我父亲抢这个房子怎么办。房子到底归谁所有问题补充: 另外奶奶已经不在了。土地证在我爸爸着。奶奶去世也没再留遗嘱 协商解决吧,很麻烦的,要不按继承的来,可能各一半了,走司法可能也一人一半

农村房屋继承问题以及宅基地上再建房是否合法?

2004经由国土资源局同意将村中一块土地作为我和我父亲,姐姐,母亲,爷爷奶奶的住房建设用地,2005我们家建有住房四格厨房一间厕所一间猪圈4间。父亲去世后爷爷奶奶和我们分家。法院判决将住房的两格分配给我和姐姐还有母亲另两格分配给爷爷奶奶,但是厨房还有厕所猪圈并为做分配。之后爷爷奶奶由他们的外嫁出去女儿回来抚养,厨房猪圈厕所也是他们一直在使用。并且她女儿还在我家住房建设用地上也就是我家房子的前面,盖了一幢房子,厨房,还有卫生间现爷爷奶奶已经去世。爷爷留有遗嘱他的所有财产都给他的女儿奶奶没有留遗嘱。请问住房建设用地我是否可以继承?厨房猪圈卫生间如果我可以证明他们是我父亲自己一人建成的那我爷爷奶奶的女儿可以继承吗?如果不能继承又要作何分配?还有爷爷奶奶的女儿在我家原有的住房建设用地上建造房子是否合法? 法律明文规定,宅基地属本村村民所有,你已成为城市户口,就不该有宅基地,以后你老人不在世了,此宅基你可以拥有,但是无法办理《土地证》等有关手续。现在成为城市户口,什么保障也没有,国家也不管,宅基地原则上还要交回。如果是农村户口,国家比较重视,还享受很多保障,所以尽量别转为好,根据当前户口改革情况,以后可能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