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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什么情况开除党籍?

zhiyongz2024-05-07生活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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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什么情况开除党籍?

问题一:党员出现哪些情况,给予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最重的纪律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造成很坏影响,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给党的形象和工作带来重大损失,或者犯了错误不改正,抵制党组织的教育,完全丧失 *** 员条件或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
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其党内职务自然终止,同时要建议撤销其担任的党外职务。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如果以后本人向党组织提出重新入党申请,除规定不得重新入党者外,经过党组织长期考察和严格审查,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以下摘自新党章: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二条 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问题二:党员党员犯罪,哪些情形应当予以开除党籍处分

开除党籍是我党党内最重的处理,对于开除党籍,《中国 *** 章程》和《中国 *** 纪律处分条例》中都分别有明确规定。 《党章》在第38条中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第39条在规定“留党查看最长不超过两年。……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中国 *** 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并对开除党籍作出了100多条的规定,其中第14、30、31、36、37条是最基本的,党员应该予以牢记: 第14条规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第3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第31条规定:“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 *** 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36条规定:“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37条规定:“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

问题三:对党员开除党籍意味着什么?

开除党籍是党内最重的纪律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造成很坏影响,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给党的形象和工作带来重大损失,或者犯了错误不改正,抵制党组织的教育,完全丧失 *** 员条件或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
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其党内职务自然终止,同时要建议撤销其担任的党外职务。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如果以后本人向党组织提出重新入党申请,除规定不得重新入党者外,经过党组织长期考察和严格审查,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问题四:开除党籍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开除党籍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国 *** 纪律处分条例》people/GB/shizheng/1026/2346251中。党章对于开除党籍,只在第38条中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第39条在规定“留党查看......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中国 *** 纪律处分条例》对开除党籍作出了100多条的规定。
其中第14条规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第3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第31供规定:“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 *** 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36条规定:“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37条规定:“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
从第45条开始,直到第174条,分别对各种情况下应开除党籍作出规定。例如:
第45条规定:“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46条规定:“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播出、刊登、出版第一款、第二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47条规定:“从国(境)外携带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境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第173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律、法规,偷越国(边)境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174条规定:“有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问题五:党员犯罪有哪些情形的,应当予以开除党籍

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第三十一条 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 *** 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十三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问题六:《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有哪些情况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 *** 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问题七:党员犯罪,在哪些情形下开除党籍处分

根据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 *** 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三条 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三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
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问题八:什么情况下 *** 员才会被开除党籍

需要开除党籍的总共有60多条。部分摘录如下: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问题九:党员要犯什么样的错,才能开除党籍

《中国 *** 纪律处分条例》对开除党籍作出的如下规定。
其中第14条规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第3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第31条规定:“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 *** 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36条规定:“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37条规定:“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
从第45条开始,直到第174条,分别对各种情况下应开除党籍作出规定。例如:
第45条规定:“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46条规定:“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播出、刊登、出版第一款、第二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47条规定:“从国(境)外携带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境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173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律、法规,偷越国(边)境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174条规定:“有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于开除党籍的知识,应准确记住第14、30、31、36、37条的规定,其他应作了解。

问题十:党员在什么情况下应给予除名

对于开除党籍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国 *** 纪律处分条例》党章对于开除党籍,只在第38条中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第39条在规定“留党查看......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中国 *** 纪律处分条例》对开除党籍作出了100多条的规定。
其中第14条规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第3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第31条规定:“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 *** 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36条规定:“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37条规定:“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
从第45条开始,直到第174条,分别对各种情况下应开除党籍作出规定。例如:
第45条规定:“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46条规定:“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播出、刊登、出版第一款、第二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47条规定:“从国(境)外携带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境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第173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律、法规,偷越国(边)境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174条规定:“有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