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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之最

一篇文章看懂,史上最经典司法大案-辛普森案,为何如此错综复杂

zhiyongz2024-06-02人类之最

封面


大家好,这里是奇闻观察室,我是长风


辛普森案,相信各位早就有所耳闻,它被称为美国历史上最复杂的谋杀案审判,也被称为人类史上最经典的司法大案。


规模之大,影响力之远,世间少有, 因此有着“世纪审判”之称。


他改变了美国的刑侦制度,让法庭科学上升到绝对的高位。


也进一步明确了,美国司法制度对程序公正和确凿证据的重视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寻求真相和将凶手定罪。


当然这起案件也充满了争议,直到如今,依旧有很多美国民众对该案褒贬不一。


那么这起世界著名的案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就让我们穿越回上世纪90年代的洛杉矶,带大家重新梳理一下案件的细节


美国·洛杉矶


主角辛普森全名为奥瑞泽·詹姆斯·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于1947年7月17日出生于美国旧金山。


奥瑞泽·詹姆斯·辛普森


他父母一共孕育了4个孩子,他排名老三,值得注意的是,他是个黑人,这点在本案中非常重要。


我们知道,黑人过去在美国地位那是相当低的,他们曾被称为“黑奴”,虽然如今的情况已经有所改善,但对他们另眼相看的人依旧大有存在。


辛普森一家因为有黑色的肤色,自然也不被待见,他们生活在贫民窟,生活得非常艰苦。


贫民窟内,几乎没有治安,到处都乱糟糟的,孩子们在街上各种打斗、追逐都是常态,父母也习以为常了。


更何况,作为家长,能养活一大家子已经不容易了,那还有精力去管孩子。


所以像辛普森这样在贫民窟里的孩子,基本都是放养。


贫民窟里的孩子


经常的嬉闹,让辛普森在孩童时代练就了一双好腿,一双跑得非常快的腿,毕竟打不过就跑的保命策略在哪都是通用的。


到了初中,凭借跑得快,辛普森在橄榄球上有所建树,本来光在学校打打球也没什么,无非是收获一些校友的欢呼声。


但是一个人的出现,让辛普森的命运发生转折

这个人就是星探威利·梅斯(Willie Mays)


威利·梅斯


他当时是在旧金山巨人棒球队的,他找到辛普森,向其描绘了运动员未来的美好蓝图。


辛普森大为所动,他开始认真思考未来的路该怎么走,训练得十分刻苦。


后去他去了旧金山城市大学(City College of SanFrancisco)读书,在橄榄球比赛中发挥的更加出色,很自然的成了学校橄榄球队的明星。


这也引发了不少大学对其抛出了橄榄枝,最终辛普森选择了南加利福尼亚大学,也就是南加大(USC),还获得了学校的体育奖学金。


1967年和1968年,他在校队担任跑卫,表现极为出色。


表现极为出色


在1967年,辛普森就以持球推进1543码,及13次达阵,创造了当时的美国纪录。


1968年,辛普森再以383次跑阵,共1880码的成绩再创记录,还获得了海斯曼奖杯,彼时的他就是明日之星,到处都张贴着他的海报。


明日之星


也就是在这一年,还是学生的辛普森和自己中学时期的恋人玛格丽特·惠特利(Marguerite Whitley)结婚了。


玛格丽特·惠特利


1969年,辛普森正式步入职业橄榄球比赛,职业比赛的前3年,他的成绩只能用平平无奇来形容。


可接下来的几年,他犹如脱胎换骨一般,创造了多项记录,先后4次在国家橄榄球联盟跑阵榜中取得领先。


1973年,成为第一个在一个赛季中持球冲刺超过2000码的人,还赢得国家橄榄球联盟年度最佳球员的称号。


持球冲刺超过2000码


1977年,辛普森被称为美国橄榄球历史上最伟大的跑卫之一。


但谁也没料到,他的职业生涯在最顶峰的时候却戛然而止,因为受伤,他于1979年选择了退役。


退役之后的辛普森,凭着名人的光环,过的是有姿有色。


接了大量的广告代言,开影视公司拍电影,在电视上做体育评论员,担任美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赫兹(Hertz)的形象大使等等,赚得盆满钵满。


而在感情上,辛普森早在还没退役的时候,便与18岁的夜总会女服务员 妮可·布朗(Nicole Brown ),频繁约会。


妮可·布朗


他和他妻子于1979年离婚,也就是他退役的那一年。


1985年辛普森入选了美国橄榄球名人堂,同年他和妮可结婚。


他们的婚姻也没能走到终点,多年以来,两人总是矛盾不断,充斥了大量的家庭暴力。


1992年,两人提起离婚诉讼,这年10月15日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书。


在之后的两年中,辛普森和妮可依旧有联系,他们曾数次尝试和好,但最终并没有结果。


妮可之死


1994年6月12日晚上11:35分,通常这个点外面是比较安静的,可今天不太一样。


有一只秋田犬外狂吠,在外面散步的路人发现这只狗,从狗脖子上拴着的名贵项圈,他知道狗肯定有主人,只是走丢了。


秋田犬


他也不知该如何安顿这条狗,这时,他的邻居舒克鲁·博兹泰佩(Sukru Boztepe)走过来,表示可以先带狗狗回自己的公寓。


秋田犬牵在舒克鲁家表现得十分紧张,一直想跑,舒克鲁认为,狗狗肯定是想回自己的家,于是就给狗系上绳子,自己牵着跟在后面走。


很快狗狗停在了南邦迪大道875号,一栋公寓门口,舒克鲁决定走近看看,这一眼,终身难忘。


“一个女人躺在地上,浑身是血,连走道上也遍布血迹”


现场


惊恐的舒克鲁拨打了报警电话,此时已过零点

6月13日零点13分,正在附近巡逻的警官罗伯特·里斯克(Robert Riske)赶到现场,他小心的走向房子。


只见一名女子面朝下躺在通往家门口的台阶底部,身上地上到处是血迹,旁边还有一具年轻且健壮的男子遗体,他头部顶在铁栅栏上。


罗伯特意识到他遇到了一起性质恶劣的凶杀案,就在他准备利用电台呼叫救援的时候,他忽然看到挂在墙上的照片,这照片他再熟悉不过了,正是大名鼎鼎的辛普森。


以防信息泄露,罗伯特决定改用电话直接联系他的顶头上司大卫·罗西(David Rossi)


大卫一听,此事不好办啊,于是他又联系了他的上司康斯坦斯·戴尔(Constance Dial)


康斯坦斯·戴尔


同时给洛杉矶警局指挥中心打了电话,随后大批的警员以及法医陆续赶到了现场。


28岁的罗恩·菲利普斯(Ron Phillips),当时是洛杉矶西区警署谋杀案件侦查部门的负责人,理应负责本案。


他接到电话的第一时间,就叫上侦探马克·富尔曼(Mark Fuhrman)两人立马赶往现场调查。


随后菲利普斯,富尔曼和巡警里斯克勘查了现场。


妮可和辛普森


被害女子正是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已经没了呼吸,面部朝下,躺在通向门口的楼梯底部,头部和颈部被多次刺伤,颈部大动脉被完全割开。


虽然通向楼梯的人行道上满是血迹,但妮可赤裸的脚很干净,没有沾到血迹,手上也几乎没有防御伤口。


另一名死者叫罗纳德·戈德曼(Ronald Goldman),25岁,是附近一家意大利餐厅的服务生。


罗纳德·戈德曼


他的身上和颈部也被多次刺伤,致命伤在脖子上,手上有防御性伤口但不多


罗纳德和妮可最近交往密切,当天晚上,妮可和家人在餐厅吃饭,其母亲的眼镜盒不小心丢在了餐厅。


所以妮可打电话让罗纳德帮忙,罗纳德听闻,马上打卡下班给眼镜盒送了过去,没想到这一送就送了命。


警方也确实在房子里发现了归还的眼镜,另外,罗纳德身旁有一顶针织滑雪帽,一个白色信封,一个寻呼机,一张被撕破的纸。


最关键的,是还有一只品牌为爱阿里斯牌Aris Isotoner的左手皮手套,上面遍布血迹,家中还有不少血迹斑斑的鞋印穿过后门。


左手皮手套


从鞋印距离来看,凶手行凶后并没有大步奔跑逃离现场,而像是漫不经心散步离开的。


鞋印左侧还有一些血滴,经过检测,血滴不属于被害者,应该是凶手的,警方认为,凶手的左手在行凶中有受伤。


血滴


警方认为,凶手就是冲着妮可来的,从妮可手上几乎没有防御性伤口,脚底没有血迹,可以看出过程非常迅速。


凶手在利落地解决掉妮可之后,遇到了前来送眼镜盒的罗纳德,凶手被意外撞见,他没有过多犹豫,选择了灭口。


由于罗纳德年轻有力,所以跟凶手间有了一番搏斗,最终敌不过惨遭杀害。


家里并没有财物丢失,房子也没有强行闯入的痕迹。


而妮可的2个孩子在楼上安然入睡,没有受到任何伤害,警方猜测,凶手不是为求财,也不像是痛恨这一家人,倒像是跟妮可认识且有一定的私怨,所以只对她动了手。


而罗纳德只是倒霉,碰巧送东西看到了凶手,所以才被灭口的。


查到这里,案件突然出现了一些变故,洛杉矶西区警署不再负责此案,他们得把发现的线索交接给即将前来的调查组。


菲利普·瓦纳特


凌晨4点,资深警探菲利普·瓦纳特(Phillip Vannatter)到达现场,他在洛杉矶警局工作了25年,是一位经验非常丰富的警察。


瓦纳特决定先通知辛普森,但不知道他住哪,但现场的另一位探员马克·富尔曼(Mark Fuhrman)他知道,因为他之前处理过辛普森的家庭纠纷。


瓦纳特和富尔曼


各位,这里要划重点,记住这个名字,后面有大戏。


于是瓦纳特带着富尔曼以及另外两名警探前往了辛普森的住宅北罗金厄娒360号,这是一片高档社区。


四人在黑夜中找到了这栋大别墅,别墅四周砌着6英尺高的墙,可无论怎么按门铃,都无人回应,打电话也没人接。


这时富尔曼开始打量起停在辛普森家门口的野马汽车,他突然叫住了其他人,说有所发现。


野马汽车


他在驾驶位的门把手上方,车门底部,门踏上方发现了五处污渍,这很可能是血迹。


通过车牌,发现车子是赫兹租车公司的,而辛普森和该公司有深度合作,众人皆感不妙。


4人经过商量,觉得找人来鉴定血迹,起码得一两个小时,再申请搜查令。


时间也太久,万一辛普森在房子里遇到危险,他们就失去了最佳的抢救时间。


最终他们决定,先进屋再说,富尔曼翻过围墙打开了最外面的一道大门。


四人开始按里面房子的门铃,依旧是毫无反应,当走到侧边3间客房位置的时候,总算看到了人影,反复的敲门,迷迷糊糊的布莱恩·凯林(Brian Kaelin)终于起床。

布莱恩·凯林


凯林是辛普森家的租客,面对警方的询问,凯林表示并不知道辛普森的下落,还让警方问问隔壁客房的阿奈尔。


阿奈尔是辛普森与第一任妻子生的女儿,她也是一脸懵,不知道父亲在哪。

阿奈尔


不过她有主屋的钥匙,开门后发现辛普森根本不在家,她又打给了辛普森的私人秘书凯西·兰达(Cathy Randa)


凯西告诉警方,辛普森连夜坐飞机到芝加哥参加一个重要的会议。


时间来到了早上6:05分,警探菲利普斯(Ron Phillips)打电话到酒店联系到了辛普森,并告知


“你前妻妮可被杀了”


辛普森听闻后,显得非常的激动,他大喊道


“我的天啊,妮可被杀了,哦 我的天,她死了?”


另一边,针对租客凯林的询问也在继续。


租客凯林的供词


凯林说:


昨晚10点50分左右,我跟朋友电话聊天的时候,突然听到身后卧室的墙上传来数次重击的声音,连墙上挂的画都晃动了,还以为地震了呢。


富尔曼赶紧绕到墙后检查,墙后是一条被树叶和树枝覆盖的通道。


他走了约6米的距离,看到地上有一只皮手套,巧的是刚好是右手的,上面还有一些黏乎乎的物质,应该是血迹。


右手皮手套


之前就在妮可被害现场找到一只左手皮手套。


为了验证2只手套是同一双,警探特意跑回妮可家,进行了确认。


早上6:21分,警探打电话通知了妮可的家人,妮可的父亲听闻噩耗,略显冷静,可她的姐姐丹尼斯听闻后,当即尖叫大喊道


“是他干的,他终于还是干了”

警探问:他是谁?


丹尼斯毫不犹豫的回答:“辛普森”

姐姐丹尼斯


当确定2只手套为同一双后,瓦纳特正式申请了搜查令,决定对辛普森的房子进行彻底的搜查。


疑凶出现


6月13日下午接近1点,辛普森终于赶到家,虽然警方有意封锁消息。


但媒体不是吃素的,新闻早就传开了,此时在他家门口的数条街道上都挤满了摄影师和记者。


辛普森刚走入前门,一名叫汤普森的刑警走了过来,将他带到院子里一处较隐蔽的地方,用手铐拷住。


拷住辛普森


汤普森是接到瓦纳特的命令,要将辛普森扣下,他本意也不想媒体知道,所以特意走到院子里隐蔽之处再行动。


可百密一疏,一位名叫罗恩·爱德华兹(Ron Edwards)的摄影师正把摄像机架在外墙的顶部,刚好就拍下了这一幕。


随着辛普森被拷住的这一幕曝光,美国可是炸锅了,赫赫有名的辛普森竟然被抓。


通常警方抓人,都是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的,现在公开逮捕,这让很多人都认为,警方已经找到证据,认定辛普森就是杀害妮可的凶手。


可实际上呢,此时警方并没有掌握足够证据,这引发了很多美国民众尤其是非裔美国人的强烈抗议,认为警方的行为是一种极不公正的种族歧视行为。


很快,在辛普森聘请的律师霍华德·韦茨曼(Howard Weitzman)的要求下,警方取下了辛普森的手铐,将其带到警局总部问话。


辛普森当时表示,愿意独自接受警方的问话,律师霍华德也同意了这个要求。


接下里的32分钟时间,辛普森独自面对2名侦探,回答了很多的问题。


细心的侦探发现辛普森左手手指上有个伤口,刚好警方也推测凶手左手受伤。


辛普森左手手指上有个伤口


对于这个巧合,辛普森的回答非常乱,一会说是在得知妮可的噩耗后在芝加哥不小心割伤的。


但当警方指出在他驾驶的野马车里也发现血迹,辛普森又说是在6月12日不小心割伤了手指。


最后,辛普森为了自证清白,主动让警方抽取了血液样本,用于检测。


血液样本


询问结束后,警方释放了辛普森。


虽然这次问话,辛普森是愿意独自接受的,但是作为律师,没有坚持陪同,这明显是一个很大的失策,这也导致律师霍华德遭受广泛批评,所以他很快下班了。


律师霍华德下班


6月14日,也就是案发的第三天,辛普森聘请了洛杉矶著名律师罗伯特·夏皮罗,并开始组建自己的律师团队,该团队阵容堪称豪华,后被称为“梦之队”


成员包括著名律师罗伯特·卡戴珊(Robert Kardashian)、约翰尼·柯克伦(Johnnie Cochran)


世界知名法医病理学家迈克尔·巴登,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艾伦·德肖维茨(Alan Morton Dershowitz)


著名刑事律师F.李·贝利(F.Lee Bailey),知名DNA法律专家 巴里·舍克(Barry Scheck),世界知名血迹专家赫伯特·麦克唐纳等等。


梦之队


当然夏皮罗也邀请了当时正在康州的李昌钰博士,李昌钰因为工作忙,起初并没有同意加入。


但夏皮罗再三邀请,李博士就提出了一个条件,就是只根据事实说话,即使找到了不利于辛普森的证据,也会毫不犹豫的说出来。


夏皮罗同意后,李博士正式加入,开始前往洛杉矶。


李昌钰


于此同时,控方以经验丰富的检查官马西娅·克拉克(Marcia Clark)为代表,成员包括其上司比尔·霍奇曼(Bill Hodgman)等等。


检查官马西娅·克拉克


他们开始日夜不停的评估案件中的证据,因为事关辛普森,他们不敢有丝毫马虎,只有掌握足够证据,才能对辛普森实施抓捕。


最终犯罪学家科林·山内(Collin Yamauchi)经过2天的DNA检测,确认了妮可遇害现场找到的血液与辛普森提供的血液相符。

科林·山内


在辛普森家发现的右手手套上,发现了辛普森和两名受害者的血液。


此时检方认为,已有充足证据,6月17日,针对辛普森的逮捕令正式正式签发,他被指控犯有两项一级谋杀罪。


公开逃亡


早上8点半,洛杉矶警方通知夏皮罗律师,告诉他辛普森必须当天自首,否则后果很严重。


夏皮罗通知了辛普森,辛普森也同意自首。


不过夏皮罗希望警方将自首最迟时间推迟到中午,毕竟辛普森已经同意自首,而且他作为名人是不可能悄无声息逃跑,洛杉矶警方同意了这个请求。


可是很快洛杉矶警方就公开宣布了逮捕辛普森的消息,并准备上门逮捕。


媒体


听闻消息的媒体和大众全部挤在警局门口,据说超过了1000人。


可他们左等右等,等到的却是辛普森已经跑路的消息。


原来是辛普森在得知自己被怀疑后,就一直很烦躁、不安,他把自己关在房里,写了三封信,一封给孩子,一封给母亲,一封给公众。


然后就跟着他的好友阿尔·考林斯(Al Cowlings)偷偷从后门逃了,警方来抓人的时候,才发现辛普森已经不见了。


辛普森和阿尔·考林斯


这样的突发状况,“梦之队”律师团都没有意料到,大家是大眼瞪小眼。


辛普森一跑,警方立马表示,“梦之队”律师团所有人都可能因协助他逃跑而被逮捕。


辛普森坐在白色野马车后座,考林斯开着车直奔加利福尼亚高速公路。


警方当然不会放任其逃跑,他们很快就锁定了辛普森的车,随后大量警车前往追捕,空中有6架直升机跟着,新闻媒体的采访车,也一路跟踪直播。


电视直播嫌疑人逃亡,而且还是大名人辛普森,想不火都难,电视台甚至中断了当年NBA总决赛的报道,专门播放辛普森逃亡的画面。


直播嫌疑人逃亡


美国民众无不停下手中动作,聚精会神的看着马路上的追逐,据说当时洛杉矶街道是空无一人,全都在看直播。


说是有超过9500万美国人在看辛普森逃亡的直播,要知道美国当年的超级碗也只有9000万人观看。


当年美国总人口也才2.6亿左右,也就是说至少三分之一的美国人看了那场直播。


为辛普森加油打气


甚至有不少民众直接来到路边,为辛普森加油打气,连横幅都拉上了。

开车逃跑


这次实时的追捕行动不仅在美国引起了轩然大波,全世界的目光都聚集于此,成功为接下来的世纪审判,吸引了庞大的人气。


这场闹剧到了晚上8点就结束了,当时辛普森在车里拿着枪,试图自尽,他说


“自己是唯一受到伤害的人,只想和妮可一起去”。


后来他妥协了,他希望警方不要再追,他会自己回家。


晚上8:00,辛普森回到位于罗金厄姆的家,他在车里坐了约45分钟,之后抱着全家福下车,回到房里喝了杯橙汁,和母亲聊了聊天。


当夏皮罗律师赶到后,辛普森向洛杉矶警方自首,并被警方带走。


接下来,就是那场牵动无数人关注,成为美国乃至历史上最复杂的“世纪审判”。


世纪审判


这场世纪审判,辛普森首先要面对的是洛杉矶法院大楼的大陪审团,这也是控方最重量级的武器。


因为大陪审团的规则简单粗暴,由24名普通市民组成,只听取控方指控的事实和依据,而被告人和律师不得在场。


大陪审团


辨方也就没有任何解释和对证人交叉询问的机会,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制度并不公平。


在大陪审团的审议中,出现了一些小插曲。


一位叫吉尔·夏弗利Jill Shively的证人出庭作证,说案发当晚的10:30看见辛普森开着那辆白色野马车,正从妮可家往自家赶。


吉尔·夏弗利


可是作为控方主导人物的克拉克,却放弃了这名证人。


主要是吉尔收了一家小报5000美金的费用出售了这则消息(李昌钰的书里提到是7600美金),如此以来,他的证词可信度就大打折扣了。


6月22日,洛杉矶检察官办事处又泄露了一则报警电话录音,这则录音是1993年10月妮可报警的录音。


当时她和辛普森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录音中妮可表现的极为恐惧和惊慌,这让大家意识到,辛普森确实有作案动机。


民意调查


这则录音的泄露,也确实改变了民意,本来的数据调查,只有40%的美国人认为辛普森有罪,可录音泄露后,这个数字涨到了60%。


梦之队律师团认为,泄露的录音将对大陪审团中的陪审员产生影响,可能会做出不公正的判决,最终大陪审团被解散,改用正常的预审环节。


这是控辩双方的第一次交锋,原本掌握绝对主动的控方,因录音的泄露而痛失大好机会。


在被传讯期间,辛普森坚定地说:


“我绝对,百分之一百,无罪。”


接下来,控辩双方就需要在法庭上展开正面对决,经过6预审,1995年1月24日,审判正式开始。


主审法官


主审法官兰斯·伊藤决定,将审判过程进行现场直播。


自此之后,每天观看庭审直播,成了很多美国人日常不可错过的一项活动。



控方起初是信心满满,因为他们认为已经掌握了堆积如山的证据,他们相信,辛普森一定会被判有罪,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控方掌握了哪些证据。


作案动机

辛普森跟前妻妮可关系紧张,还是夫妻的时候,辛普森就经常家暴妮可。


作案动机


有妮可的报警电话以及上门处理的警方证词为证,在1993年10月,妮可在报警电话中还说过


“该死的,他会杀了我的”。


后来离婚了,两人断断续续交往依旧矛盾不断。


根据妮可家人透露,辛普森对妮可的控制欲很强,一旦妮可有新的男友,他就会干预。


案发前不久,辛普森才和妮可有过矛盾,所以妮可姐姐得知噩耗后的第一反应是:


“是他干的,他终于还是干了”


这个他指的就是辛普森。


作案时间

根据当晚送辛普森去机场的司机艾伦·帕克(Allen Park)所说:


他是案发当晚10:25左右赶到辛普森的家的,10:40分,他不管怎么按别墅外的门铃就是没人应门。


他焦急的等待中,时间来到10:54左右,他突然看到,有一个近6英尺高,身强力壮,看起来起码有200磅重的非裔美国人闪进房子的前门。


随后别墅楼下的灯先亮,随后楼上也亮了,这时帕克再按门铃,辛普森就出现了,他告诉帕克自己睡过了头,冲个澡就马上就下楼。


随后帕克帮忙将辛普森的3个行李包放到车上,但还有一个黑色包,辛普森坚持要亲自拿。


11点刚过,他们开车前往机场,帕克注意到路边有辆白色汽车挡住了视线。


他清楚的记得,约45分钟前他开车来的时候,那里并没有停车。


作案时间


根据帕克的口供,那个闪进房子里的人应该就是辛普森,体型都符合,而且是在接近晚上11点开车回来的。


而首席法医检测妮可的遇害时间是晚上10:15分左右,区间是在10:00-10:30之间。


作案时间


从妮可家到辛普森家开车半个小时完全够,所以辛普森是有作案时间的,而且这段时间他也没有不在场证明。


作案凶器

洛杉矶罗斯商店Ross Cutlery的何塞-卡马乔Jose Camacho 表示:


辛普森在案发六周前购买了一把 12 英寸(305 毫米)的刀,经检测,2位受害者身上的刺伤跟这个刀的构造一致。


作案凶器


再结合之前司机的证词,辛普森带了4个包前往机场,但有一个黑色包他不让别人碰,而机场方面说只看到了3个包。


所以凶器极可能藏在那第四个包中,虽然包一直没找到,但辛普森买刀是事实。


血液证据

检方一共展示了61个血滴,本案由于没有目击者,血液就成了最为关键的证据。


在妮可遇害现场的后门门把手附近所发现的血迹,被认为是凶手离开时不小心沾上的,经检测,属于辛普森。


现场的血脚印旁有滴落的血迹,经检测也属于辛普森。


在被害者戈德曼旁找到一只左手手套,手套上的血迹和在辛普森驾驶的野马汽车内所发现的血迹。


血液


经检验其中都包含遇害的妮可,戈德曼以及辛普森的血迹。


在辛普森卧室的一双袜子中发现了血迹,经检测,包含辛普森和妮可的血迹。


袜子中发现了血迹


在辛普森家的前门入口处发现了血迹,经检测属于辛普森。


手套

在妮可遇害现场找到一只品牌为Aris Isotoner的左手手套,后来在辛普森家旁,又找到了一只右手手套。


这只手套上,发现了辛普森,妮可和戈德曼的衣服纤维。


手套


后经检测,两只手套是一双,而且上面的血迹都包含辛普森以及另外2名受害者。


头发和纤维

现场发现的针织滑雪帽上的头发,经过DNA检测,属于辛普森。


妮可和戈尔曼身上都发现了深蓝色棉质衣服纤维,而辛普森那天晚上确实穿过类似的衣服,但后来去机场的时候,衣服已经不见了,警方一直没找到这件衣服。


针织滑雪帽


妮可和戈尔曼身上都发现了属于1993-1994年款的福特野马汽车上特有的纤维,辛普森开的就是这款车。


鞋印

在犯罪现场和野马车上都发现一样的血脚印,这双鞋的尺码是12,品牌是比较昂贵的意大利奢侈品牌布鲁诺马利(Bruno Magli)。


鞋印


而辛普森刚好穿12码的鞋,这双鞋在美国只出售了29双12码的,其中一双就是在辛普森经常买鞋的商店出售的。


伤口

警方推测,凶手的左手应该在行凶中被刺伤,巧的是,案发第二天,警方问话的时候,发现辛普森左手有割伤。


伤口


而关于这个伤,辛普森一直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说法前后矛盾。


辛普森的异常表现

警方发布了逮捕令后,辛普森竟还想着逃跑,当时从他的车里,找到了用于伪装的胡子等工具。


警方回忆到,当时打电话通知辛普森,他前妻妮可遇害了,辛普森没有问警方妻子是怎么死的。


辛普森逃跑


也没有第一时间询问他的两个孩子怎么样,这样的表现实在奇怪。


综合以上线索,控方的证据非常充足、扎实,条理清楚,整个行凶路线和逻辑都能对的上。


按道理来说辛普森被定罪那是板上钉钉的事,可不要忘了,辛普森还有豪华的“梦之队”。


辩方出击


梦之队针对控方提供的证据,开始了全面反攻。

梦之队

遇害时间

根据现场记录,案发十几个小时之后,侦探们才联系了法医办公室。


而法医呢提取了妮可的体液后竟然贴错了标签,后来还扔掉了她的胃融物,这导致法医对2名被害者的死亡时间推测出了问题。


本来案发第一时间,富尔曼以及其他2位警察曾在妮可家看过部分吃剩的冰激凌杯,可惜他们没拍照,不然可以更好的推测遇害时间。


遇害时间


后来,助理法医官欧文·戈尔登博士改了证词,他觉得有75%的把握妮可的被害时间是在晚上11点之后。


如果真是11点之后,那可就没辛普森什么事了。


而且戈尔登博士还更正,说可能有两种不同的凶器,还记得那个罗斯商店的卡马乔嘛。


他虽然给出了辛普森买刀的证据,但同时他把这个消息以1.25万美金的价格卖给媒体,所以他的证词可信度大打折扣。

未被使用过的刀


虽然警方没有第一时间找到那把刀,但后来在辛普森的帮助下,在他家找到了刀,但经过检测,刀从未被使用过。


私闯民宅

美国法律规定,没有搜查令而私闯民宅获得的证据,一般法庭是不被采纳的。


而当时,富尔曼和其他2名警察,就是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直接闯入了辛普森家,并发现了前厅、车内的血迹、以及卧室的袜子。


理论上,这些证据不能被法庭采纳。


犯罪现场被破坏

用辩方的话来说,犯罪现场是一团糟,证物遭到了破坏。


第一批次到场的3名警察,菲利普斯,富尔曼和巡警里斯克,没有做好现场保护,就在现场到处走动查看。


为了靠近被害者,技术人员还用浴巾擦除了覆盖在入口的大量血液。


犯罪现场被破坏


手套,浴巾和一些其他物品被直接放到被害者戈德曼的遗体上。


警方在妮可的家中随便拿了个毯子盖在妮可身上,要知道辛普森之前曾在妮可家过夜,毯子上沾有他的头发,衣服纤维并不奇怪。


李博士通过照片留意到,当时妮可的背上有几个血滴。


根据当时的情形,能留下那样血滴的只可能是凶手,可是警方并没有第一时间留意到,后来血迹被清洗掉了。


电视台拍到的视频显示,有的警方人员,甚至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直接就踩在现场的血液上。

李博士的分析


总之,对证物处理的不专业,极可能导致证物被污染和破坏。

还有血液样本的提取,也存在程序问题,本来血液就容易相互污染,结果警方在提取的时候,还没有按照标准的程序。


通常提取血液样本,要用沾湿的棉签提取,然后等棉签彻底风干后再装袋密封,否则细菌和真菌会腐蚀样本。


可现场提取人员,用数根棉签提取样本,没等风干就装袋了,后来又放在温度比较高的车中数个小时,这难免会造成相互污染的现象。


现场混乱


更搞笑的是,后来发现,棉签上的血迹,和装棉签的纸袋内测沾上的血迹不匹配。


鞋子与血脚印

控方说留在现场的血脚印是来自一双12码的鞋子,而辛普森恰好有这双鞋。


血脚印


关于这一点,辛普森否认自己拥有一双“这么丑陋的鞋”。


商家也无法确定是辛普森买了这双鞋,警方最后也没能找到这双鞋。


李博士还指出,现场存在另一个脚印,可能有第二名凶手,但警方却只围绕一名凶手的定义去展开调查。


丢失的血液

早在6月13日,警方对辛普森进行问话后,就抽取了辛普森8毫升的血液,用于之后的检测和比对。


但是当辩方追溯警方所有的检测过程之后,发现最多只用了6.5毫升,也就是说还有1.5毫升的血不翼而飞了,这可不是小事。


丢失的血液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警探瓦纳特拿到辛普森的血液后,并没有第一时间交给实验室。


而是将试管揣到裤袋里,驱车20英里赶到案发现场,一番走动后,才将血液样本交给一名叫丹尼斯·冯的警官。


而这个丹尼斯也没有第一时间将样本送回实验室,而是放在车里,直到第二天才将其交给犯罪学家科林·山内(Collin Yamauchi)


当时可是6月,血液样本长时间在炎热的室外,有变质的风险。


将被告人的血液带回犯罪现场,这本就是致命的错误。


你把被告人血液撒到犯罪现场也不是没可能的

而当时瓦纳特作为长官单独行动,也没个人监督着,这其中不可控因素太大了,很难解释清楚。


可疑的EDTA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妮可家后门把手附近的血液样本和辛普森袜子中的血液样本中发现了EDTA。


可疑的EDTA


EDTA学名叫乙二胺四乙酸,通俗的讲就是化学添加剂,起到防腐的作用,是人为添加的。


案发现场的血液竟然包含防腐剂,这简直是天方夜谭,虽然人体中的血液天然会含有极少量的EDTA,但现场发现的EDTA含量远高于这个水准。


血液中含有防腐剂,从本案中,只有一个可能,还记得警方提取了辛普森8毫升血液嘛,这其中就添加了EDTA ,。


也就是说现场发现的几处包含EDTA的血液,就是警方提取的样本。


刚好,辩方追溯警方所有的检测过程后,发现有1.5毫升的样本不见了,这未免太巧合了。


更可疑的是,案件发生在6月13日,侦探富尔曼当天就发现了妮可家后门门把手上的血迹,但警方直到7月3日才采集此血液样本。


根据案发现场的照片,最早的照片,门把手上看不到血迹,可到7月3日拍摄的照片中,血迹就非常显眼。


这中间有没有发生点什么,没人知道。


还有就是富尔曼侦探在辛普森家找到的那双袜子,当时第一时间并没有拍照,也没有提取到血液。


但6个星期之后的8月4日,警方突然宣称在袜子上找到了血迹,其中一只袜子上同时包含辛普森和妮可的血迹。


而这6个星期间发生了什么,也没人知道。


李博士对袜子上的血迹做了检测,发现了奇怪的一点,一只袜子上的两个血迹斑点,呈现完美的对应和一致。


李博士对袜子上的血迹做了检测


按道理,人如果穿了袜子再沾上血迹,隔着脚很难出现这样完美对应的斑点,这更像是袜子脱下来后,人为把血涂抹上去的。


性别歧视

辩方调查发现,侦探富尔曼很是歧视黑人,过去多年里他一直用“nigger”来形容非裔美国人。

性别歧视


不过在法庭上,富尔曼公开否认了这一点,他说自己没有种族歧视,但辩方找到了一些录影带,富尔曼41次用“nigger”来形容黑人。


这个录影带一公开,引发了非裔美国人的强烈不满,要知道,1991年爆发的黑人罗德尼·金被4名白人警察殴打的那一幕,大家还历历在目呢!


富尔曼也因为公然说谎,和做假证,后来被起诉被判了3年。


富尔曼被判了3年


所以辩方认为,富尔曼对黑人抱有歧视,他可能会故意栽赃辛普森,回想辛普森家的手套,辛普森家的袜子,都是他独自一个人调查的,并没有旁人佐证。


富尔曼可能在妮可家拿上那只右手手套,然后故意丢弃在辛普森家附近,再假装找到。


实际上,从手套的照片来看,在凌晨6点多发现的时候,手套上的血迹还是湿润状态。


可当时距离案发已经超过7个小时,按道理血迹不可能是湿的,而且发现手套附近的树叶杂草上没有一丝血迹,这未免有些奇怪。


可疑的手套


除了富尔曼,辩方认为瓦纳特也是“栽赃”的人,他作为经验丰富的警察,怎么会犯那样的错误,把嫌疑人的血液带到案发现场呢。


同时证据采集人员丹尼斯·冯(Dennis Fung)也被指控有栽赃的行为。


丹尼斯·冯


关键的手套

手套在本案中非常关键,有证据证明,妮可在1990年为辛普森购买了同样的手套。


控方曾经让辛普森试戴过这双手套,说如果能顺利戴上,那就石锤了,你有罪。


辩方同意辛普森试戴,不过说了一句经典的反击:

“如果不合适,必须无罪释放他(辛普森)”。


辛普森在法庭上试戴的时候,非常吃力,无法轻易戴上。


手套不好带


控方认为辛普森是在演戏,后来发现确实不好戴,辩方认为辛普森患有关节炎,他是故意这几天不吃药,导致关节肿胀,所以戴手套费劲。


但是这一点,监狱的医生作证说,辛普森每天都有服用关节类药物。


在这之后,控方又认为手套浸泡了血液,有缩水现象。


这一点手套制造商也作证,说手套确实缩水了,尺寸比之前要小很多,不过辩方经过反复试验,认为手套缩水的幅度并不大,不足以影响正常的穿戴。


有关戴手套的事,辛普森的经纪人迈克·吉尔伯特在审判结束后接受采访时提到:


辛普森两周前就停药了,导致关节肿胀,甚至双手都没法弯曲,这个主意还是他出的,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总之,辛普森吃力戴手套,甚至嘴都歪了的情形给民众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宣 判


控方和辩方,在经历了创加州审判史纪录的,长达九个月的马拉松式审判。


经过审查126名证人的证词,857项证据以及无数页得法庭记录,终于迎来了最后的宣判。


857项证据


由于案件的影响太大,人们担心,如果辛普森被宣布有罪,势必会引发类似于1992年的种族骚乱。


所以在快到宣判的时候,洛杉矶警方如临大敌,数千名警察全部上岗,12小时轮班。


审判当天,100多名骑警包围了法院,全面的保护,同时时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也亲自过问,听取了安全措施的简报。


1995年10月3日上午10:07分,12位陪审团达成一致意见,正式宣判辛普森无罪。


辛普森被判无罪


结果一宣布,辛普森是如释重负,美国民众更是炸开了锅,一方面是美国白人的强烈抗议,另一方面是非裔美国人的喜悦狂欢。


当时,在全球范围内,估计有1亿人收听了辛普森的判决,由于太多人把精力集中在此事上,导致美国一时陷入了静止状态,甚至对经济都产生了一定影响。


据后来统计,当时长途电话量下降了58%,纽交所的交易量下降了41%,城市用水用电大幅减少。


多人都放下了手上的工作,聚精会神的收看直播,据估算,辛普森的判决直接导致生产力损失约4.8亿美金。


后 续


美国乃至全球最复杂的刑事审判虽然结束了,但好像又没结束,案件的真相是什么,真凶到底是谁,直到如今也没有定论。


在美国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中,在豪华律师团队梦之队和检方长期的厮杀对决中,在辛普森名人光环的影响下。


黑人和白人之间矛盾冲突


大家似乎已经忽略了真相,他们只关注,辛普森能否打赢这场官司。


回看这起案件,从现场发现的证据来看,辛普森确实有重大作案嫌疑,至少案发当时,他应该就在现场,他也有可能真的就是凶手。


可由于办案人员的胡乱操作,程序错乱,提供的关键证据血液又存疑,有栽赃嫁祸的可能,让辛普森赢了。


虽然这些并不能证明“辛普森无罪”,但根据疑罪从无原则,从物证上来说,辛普森确实无罪,所以他赢得了自由。


值得一提的是,陪审团是由9名黑人、2 名白人和1名西班牙裔构成,控辩双方都接受这个构成。(备注:宣读判决后,9 号陪审员、44 岁的莱昂内尔·克莱尔(Lionel Cryer)向辛普森举起拳头敬礼,克莱尔是黑豹党的前成员,黑豹党(Black Panther Party)是一个美国黑人社团,已于1982年正式解散)。


陪审团


他们之所以能做出无罪的判决,主要还是警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失误,尤其是可能存在重大栽赃嫁祸,这使呈庭证据无法令人信服,也只能做出无罪的选择。


当然了,虽然针对妮可和戈德曼的谋杀指控被判无罪,但后来经过受害者家属起诉,陪审团一致认定,辛普森对这两起命案负有民事责任,并赔偿受害者家属, 3350 万美元的补偿性和惩罚性赔偿。


赔偿


不过这笔钱,受害家属也没能拿到,因为后来辛普森申请了破产,并搬到了佛罗里达州生活,据说,辛普森一共只支付了罚款的1%左右。


2007年,辛普森在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被捕,并被控持械抢劫和绑架。


第二年,他被定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33年,2017年获得假释,2021年因表现良好,被正式释放,成为自由人。


辛普森案已过去多年,如今依然有很多人在研究此案,相关的书籍、纪录片等层出不穷。


比如检察官克拉克在1998年发表《Without a Doubt 》一书,她认为凶手就是辛普森,只是美国法律制度依旧受名人和种族的影响,这才让辛普森逃过一劫。


《Without a Doubt 》


辛普森的前经纪人迈克·吉尔伯特在2008年出版了一本书《我如何帮助辛普森摆脱谋杀指控》。


《我如何帮助辛普森摆脱谋杀指控》


书中详细介绍了辛普森承认杀人的细节,以及辛普森如何吸食违禁品,服用安眠药,一边喝啤酒,一边向他倾诉谋杀当晚发生的事儿。


根据吉尔伯特的回忆,辛普森当时还说了这么一句话:


“如果她没有拿着刀打开那扇门……她就不会死。”


很显然,在吉尔伯特的眼中,辛普森就是凶手。


2012年纪录片《My Brother the Serial Killer》发布。

《My Brother the Serial Killer》


该纪录片认为连环杀手格伦·罗杰斯( GlenRogers)是杀害妮可的凶手,而雇佣他的人就是辛普森。

格伦·罗杰斯


还有一些人说找到了证据,证明凶手很可能是辛普森的大儿子,总之众说纷纭。


随着案件尘封多年,虽然在程序上早已尘埃落定,但有关真相本身的讨论却从未停止过,各种消息铺天盖地,令人应接不暇。


但随着案件已经尘封多年,就连当时的证据都存在问题,更别说多年以后,很多证据和证人都不复存在了,当然也不会再审,这就是最后的结果了。


好了,以上就是今天的故事,我是长风,我们下期见!


作者:奇闻观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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